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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子”是民族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与贸易关系、朝贡关系、和亲关系一样,都是维系两个民族关系的一种手段和沟通的桥梁。通常来说,送质子的一方都相对弱小一些,他们用送质子的手段,去取得相对较强大的一方的保护,取得自己对所辖地区的统治权。而接受质子的一方,则要承担对方的安全义务和经济上的一些援助义务,因此质子关系的实质,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