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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巴黎和会中国拒绝签字真相

时间:2020-07-06编辑:罗生门橘子

1919年中国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不管那时候列强同不同意,但这是中国人的气节,是对那些列强妄图分裂中国领土一种抗争行为。1918年11月,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德、奥等同盟国的失败告终。1919年1月,战胜国在法国巴黎举行和平会议,中国作为协约国之一,也派代表参加。

当时由北京政府总统徐世昌派外交总长陆征祥为代表团委员长,顾维钧、施肇基、魏宸组为代表,同时请孙中山先生主持的广州革命政府也派代表。孙中山派王正廷为代表,派父曹霖生为代表团秘书长。

中国代表团向四人会抗议,对和约提出保留,要求取得会议录及日本声明内容,但一直不可得。5月,代表团力争保留山东条款,请示北京是否签字。北京政府原指示保留不成则拒签,但在是月中旬政局变化,段祺瑞掌权,认定联美失败,必须回归对日亲善提携,与日本频频接洽,并在签约或拒签之间,两害取轻,指示代表团保留不成则签字。

6月初,中国代表团取得四人会会议录,得知日本声明内容,对于交还胶州湾有切实承诺,并明确规范经济特权范围。北京政府认为继续力争保留其实意义不大,代表团内部对是否签字意见纷歧,原来奉命力争保留时,已有人主张签字,他们的理由多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应加入国联并确保已得利益,拒签和约意义不大等,与卖国与否并无关系。

但此时国内排日激烈,曹、陆、章三人下台,国人坚持若不保留则不允签约。代表团在签与不签中两难徘徊,最后考虑到国内民意反应,仍决定力争保留,尝试各种可能都被拒绝后,终于拒签和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