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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甲午战争的历史背景

时间:2017-09-15编辑:梓岚

欧美方面

那时候,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逐步向帝国主义过渡,日本的侵略行径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西方列强的支持。美国希望日本成为其侵略中国和朝鲜的助手;英国企图利用日本牵制俄国在远东的势力;德国和法国为了趁日本侵华之机夺取新的利益,也支持日本侵略中国。俄国虽然对中国东北和朝鲜怀有极大的野心,但尚未准备就绪,因此对日本采取不干涉政策。列强默许或纵容的态度,成为日本实施侵略计划的有利条件。

战前冲突

日本侵略中国是蓄谋已久、准备充分的。早在1867年,明治天皇睦仁登基伊始,即在《天皇御笔信》中宣称“开拓万里波涛,宣布国威于四方”,蓄意向海外扩张。1871年,近代中日两国签订了第一个条约《中日修好条规》,第一款就说:“嗣后大清国、大日本国倍敦和谊,与天壤无穷。即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可稍有侵越,俾获永久安全。”这是一个平等的条约。

但日本并没有遵守这一条约,而是开始积极向中国扩张。1872年,日本开始侵略中国附属国琉球,准备以琉球为跳板进攻台湾。1874年,发生了琉球漂民被台湾高山族杀死的事件,日本利用清朝官员的糊  涂,以琉球是日本属邦为借口大举进攻台湾岛,这是近代史上日本第一次对中国的武装侵略。

但当时日本和中国实力悬殊,加上水土不服,日军失利。在美英等国的“调停”下,日本向清朝勒索白银50万两,并迫使清廷承认日军侵台是“保民义举”(即间接承认琉球人是日本属民),才从台湾撤军。后来,由于清廷的软弱无能,日本于1879年完全并吞了琉球王国,改设为冲绳县。

随后,日本又开始侵略中国的另一个属国——朝鲜。1876年日本以武力打开朝鲜国门,强迫朝鲜政府签订《江华条约》,取得了领事裁判权等一系列特权。该条约第一条即宣称“朝鲜为自主之邦,保有与日本国平等之权”,公然把朝鲜的宗主国清朝排斥在外,充分暴露了日本独占朝鲜的野心。

1882年朝鲜发生壬午兵变,中日两国同时出兵朝鲜,清军虽然在这次事件中压制住日军,但日本还是如愿在《济物浦条约》中取得了在朝鲜的派兵权和驻军权。1884年,日本帮助朝鲜开化党发动甲申政变,企图驱逐中国在朝鲜的势力。袁世凯率清军击败了日军,镇压了这次政变。

但日本人还是利用了清廷的昏庸同清朝订立了《天津会议专条》,规定中日两国同时从朝鲜撤兵,两国出兵朝鲜须互相通知。《济物浦条约》使日本取得了以保护公使馆为由出兵朝鲜的权利,《天津会议专条》则使日本取得了与中国在朝鲜共同行动的权利,这两个条约就为后来的甲午中日战争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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