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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战争清政府不败而败

时间:2017-09-15编辑:梓岚

停战协议

法国发动侵华战争后,各方面围绕和战问题的外交活动和秘密谈判几乎没有停止过。镇南关大捷本来使中国在军事上、外交上都处于有利地位,但清政府在整个中法战争期间,即使在被迫宣战以后,也担心“兵连祸结”会激起“民变”、“兵变”,因此始终或明或暗、直接间接地向法国侵略者进行求和活动。李鸿章等人主张“乘胜即收”,把镇南关大捷当作寻求妥协的绝好机会,建议清政府立即与法国缔结和约。

1885年2月,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在清政府同意下,派其僚属英籍中国海关驻伦敦办事处税务司金登干赴巴黎促进中法和议。4月4日,金登干和法国外交部政务司司长毕乐在巴黎匆促签订停战协定(《巴黎协定书》)。之后,清政府明令批准李福天津《简明条约》,并下令北越驻军分期撤退回国;法国解除对台湾和北海的封锁。中法战争至此停止,慈禧太后颁发了停战诏令。

签订条约

1885年5月13日,清政府任命李鸿章为谈判代表,与法国政府代表、驻华公使巴德诺在天津开始谈判中法正式条约。

1885年6月9日,在天津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即《越南条款》或《中法新约》,又称《李巴条约》,共十款,

主要内容是: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承认法国与越南订立的条约;

中越陆路交界开放贸易,中国边界内开辟两个通商口岸,“所运货物,进出云南、广西边界应纳各税,照现在通商税则较减”;

日后中国修筑铁路,“应向法国业者之人商办”;此约签字后六个月内,中法两国派员到中越边界“会同勘定界限”;

法军退出台湾、澎湖。1885年11月28日,此条约在北京交换批准。从此,中国承认法国吞并安南,中国西南门户大开。

战败原因

中国在这次反侵略战争中,本有机会能取得最后胜利,但由于清统治者的懦弱、妥协,胜利的成果才被葬送,使得中国不败而败,法国不胜而胜。

其次,清政府之所以对法议和,客观上也是因为英美等国的态度,他们担心中国一旦取得对法战争的全面胜利,就会进一步增强中国人民反对外国侵略者的决心,清政府也可能不再如以前那样驯服了,而且危及自己在华的侵略利益。英外交大臣就曾说:“中国的任何胜利,一般都会对欧洲人发生严重后果。”因此,他们极力施加影响,迫使清政府尽快对法妥协。

战后影响

1886年—1888年,清政府又被迫与法国签订了《中法越南边界通商章程》、《中法界务条约》、《中法续议商务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使法国又得到很多权益。

中国西南门户洞开,法国侵略势力以印度支那为基地,长驱直入云南、广西和广州湾(今湛江市),并使之一度变成法国的势力范围。

战后,清政府进一步意识到了海防的重要性,乃加紧建立北洋舰队,并于台湾设省,开始大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