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历史网!

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历史

时间:2018-04-03编辑:梓岚

中日钓鱼岛争端简介

中日钓鱼岛争端是日本侵犯中国领土所引发的争端。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但是,日本方面无视大量历史事实,竟声称钓鱼岛为日本的“固有领土”。

历史上的中日钓鱼岛争端

1603年,日本进攻台湾失败。

1752年由法国人绘制的中国地图,由蒋仕伟博士收藏,是目前所见外国人所绘地图中最早介绍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历史文献。

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国。同年,中日两国政府曾对琉球的归属问题进行谈判。在谈判中,双方都认为琉球共36个岛,钓鱼岛等岛屿根本不在36个岛之内。

1885年,日本把扩张目标定为钓鱼台群岛,因清王朝反对,未果。

1894年,中日爆发“甲午海战”,中国战败。

1895年1月21日,日本内阁再次讨论,决定强行占领钓鱼岛,在岛上建立标牌(实际未建)。

1895年4月17日,战败的中国被迫签订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条约规定,中国割让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给日本。

1900年,日本政府把袭用了几百年的钓鱼岛等岛屿的名称改为“尖阁群岛”。

1945年,日本战败,台湾岛重新回到祖国怀抱,各种国际文件均明确指出,台湾及其周围岛屿归中国所有。日本政府将附属于台湾岛的钓鱼岛等岛屿以归冲绳县管辖为借口交

由美军占领。由于琉球群岛(冲绳)被美国托管,因此钓鱼岛也成了美军“靶场”,由美军代管。

1970年,美国把琉球群岛的管辖权交给日本,同时把钓鱼岛"送"给日本,日本遂派出军队赴钓鱼岛巡逻。而冲绳议会亦在这一年首次提出有关钓鱼岛的“领土防卫”问题,中国声明,表示抗议。台湾爱国青年及海外华人还发动了轰轰烈烈的“保钓运动”。迫于舆论,美国宣布,只向日本移交钓鱼岛之行政管辖权,与主权无关。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由各有关方面谈判解决。日本政府拒绝谈判。

1972年,中日建交。周恩来提出把钓鱼岛等岛屿的归属问题挂起来,留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再解决。当时双方就这一点达成了协议。

1978年,中日签署和平友好条约。邓小平副总理表示,钓鱼岛问题可留日后慢慢解决。中国政府明确宣布,搁置(钓鱼岛)主权争议,留待子孙后代解决。

1979年,日本在钓鱼岛上修建了直升飞机场,海峡两岸都向日本提出了交涉和抗议。

1990年,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建灯塔,再次引发保钓风潮。

1992年,中国通过《领海及毗连区法》,写明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领土后,日本提出了“抗议”,我外交部重申:钓鱼岛属于中国。

1996年7月14日,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新设置了灯塔。中国外交部表示对这一事件“严重关切”。海峡两岸都强烈抗议。

2010年9月7日上午,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在钓鱼岛附近海域冲撞一艘中国拖网渔船。

2012年1月3日上午9时30分左右,日本第十一管区海上保安总部(那霸)的巡逻船发现冲绳县石垣市议员仲间均等3人登上了钓鱼岛。约20分钟后,石垣市议员仲岭忠师也登陆了该岛。

2012年3月16日,由中国海监50、66船组成的中国海监定期维权巡航编队抵达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附近海域进行巡航。日本海上保安厅PL62号、PLH06号和PL61号三艘巡视船先后抵达钓鱼岛附近海域,且一直分别在海监50船和66船一侧进行尾随和干扰阻拦。

2012年8月15日,香港爱国人士冲过日本拦截,成功登上钓鱼岛,插上五星红旗,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议的主权。

2012年12月5日,美国参议院在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2013财年(2012年10月~2013年9月)国防授权法修正案。该法案明确写到将钓鱼岛作为《日美安保条约》第五条的适用对象。该法案将在经过与众院协商,由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后正式成为法律。法案强调,反对试图通过“武力威慑和动武”来解决领土主权问题的举动。据悉,法案强调美国认为钓鱼岛“处于日本的实际控制之下”

2013年4月17日当天,中国海军170“兰州”号导弹驱逐舰以及572“衡水”号护卫舰通过冲绳近海公海海域返航,并在中国钓鱼岛附近海域巡航。日本海上自卫队出动P-3C反潜巡逻机和驱逐舰在宫古岛附近海域对中国舰船进行跟踪和监视。安倍晋三在2013年4月17日下午举行的党首辩论上,关于钓鱼岛问题,他再次宣称“不管在历史上,还是在国际法上,钓鱼岛都是日本固有领土”。他同时放话称:“将在日本领海以及毗邻海域保持海上保安厅船只的24小时全天候巡航姿态,确保实效支配。”

2013年11月23日,中国国防部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包含钓鱼岛附近相关空域。公告出来后,日美韩先后表示不承认东海防空识别区,并先后派出战机在未通报中国的情况下进入东海防空识别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