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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包青天是如何成长起来的

时间:2017-06-28编辑:梓岚

包拯(999~1062),字希仁,谥孝肃,北宋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仁宗时,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学士、开封府尹,官至枢密副使^他一生刚正不阿,为官清正,历来被誉为清官,尊称“包公”,俗称“包青天”。其事迹,在《宋史》《孝肃遗事》中均有记载。后人通过杂剧、话本、小说等把包公塑造成“廉洁奉公”“刚直不阿”“执法如山”的正直之神。

其中有一出吉剧叫做《包公陪情》,说的是包拯自小由长嫂抚养长大,对嫂嫂的感情十分深厚,称为嫂娘。他的侄子包勉为官不正,贪赃枉法,包公大义灭亲,铡了嫂娘的亲骨肉。事后,包拯奉旨往陈州放粮,顺道回家向嫂娘陪情。嫂娘痛失爱子,责怪包拯不顾当年养育之恩,激愤中举剑欲杀包拯。包拯晓以大义,并以放粮事急,请求放粮归来再来领罪。其嫂念包拯一片忠心,亦捐弃私愤,为包拯饯行。京剧《赤桑镇》的内容与此大同小异。

虽是戏剧,但并非完全出于杜撰,几百年来,民间一直流传着包公待嫂若母的故事。然而,遍翻史学论文和著述,却找不到这样的记载。为什么民间传说与史学研究会有如此大的落差呢?包公由长嫂养大的说法难道真是空穴来风?

包拯的父亲包令仪,早年曾举进士,做过官,但后来一直退居乡里,不再出仕。这位安分守己的忠厚长者一生只有一个儿子,就是包拯。民间传说,包公是文曲星下凡,出生时是一个“头脸乌黑的怪胎”,包家惊恐万状,将他扔到后花园遗弃了。幸亏有个贤惠的大嫂,暗地将他收养了起来,抚育成人。,这一说法纯系子虚乌有,包公既是独子,何来兄嫂?

在合肥包拯墓的附葬区内,有包公长子包镱、长媳崔氏合葬墓,次子包绶、次媳文氏合葬墓以及长孙包永年墓。在包缭和崔氏合葬墓铭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包拯)晚得幼子绶,其母出,节妇慈养之为己子”,“当姑夫人捐馆舍时,绶犹孩童,节妇迎师教导之,以至成人,为择取良妇。绶事节妇如母,复立族子永年,为祝史嗣”。

在包缓的墓志铭中也记载说:“公有寡嫂崔氏,素以节义闻,公以母礼事之。”《宋史•包拯传》也说:“拯尝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抚其母,使谨视之。镱死后,取媵子归。”这些文字告诉我们,包拯的长媳崔氐把包拯媵妾所生之子、年幼的包绶当儿子看待,精心地抚育,正因如此,包绶也很尊重寡嫂崔氏,把她当母亲一样侍奉。

崔氐为什么被称为“节妇”呢?这里确有一段感人的故事。崔氏嫁到包府二年,包缭就得暴病去世。才二十一岁的崔氏生下一遗腹子名文辅,养到五岁时夭亡,

从此就一心侍奉公婆。而包公在嘉祐七年(1062)病逝时,其次子包缓才五岁,寡居多年的崔氏就担起抚养之责。崔氏之母闻知包公去世,劝其女儿改嫁,崔氏曰:“母不惊乎!倘欲嫁者,不候今也。”崔母曰:“夫死守子,

子死何待?”崔氏曰:“舅丧姑老,有小郎如儿子,其门户待我而立。”崔母最终被说服,支持女儿留在包家。在封建社会中,类似的事情很多,但崔氏的作为,加上包府的声望,遂以节义闻天下,并惊动了哲宗皇帝,追封其为节妇、永嘉郡君。后人把她的事迹与包拯的政绩一起载入宋史。

显而易见,抚养小叔长大的是包拯的长媳崔氏,被抚养的是包拯的幼子包绶。然而,这一张冠李戴是怎样发生的呢?我们可以从包家的墓碑来解开这一疑团——包拯墓碑全称是“宋枢密副使包孝肃公拯之墓”;包绩崔氏合葬墓碑上刻的是“宋奉义郎潭州通判包公缋节妇永嘉郡君崔氏之墓”;包绶文氐合葬墓碑刻的是“宋朝奉郎潭州通判包公缓蓬莱县君文氏之墓”;包永年墓碑刻的是“宋宣教郎知崇阳县事包公永年之墓”。

原来,“公”是古代人们对某些人的一种尊称,故包家祖孙三代四口都被称为“公'而四人中,包拯的地位最高,知名度也最高,后人将这几位包“公”的事情纠缠在一起,都加在包捶头上。再加上传说和戏剧中的虚构、夸张,以讹传讹,形成了独生子包拯为嫂娘养大的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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