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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7月21日:琼瑶发表第一部长篇小说《窗外》

时间:2020-07-17编辑:梓岚

1963年7月21日(农历1963年6月1日),琼瑶发表第一部长篇小说《窗外》。

1963年7月21日,琼瑶发表第一部长篇小说《窗外》。

琼瑶,原名陈喆,衡阳县渣江镇人。1938年4月20日生于四川成都,一九四九年随父陈致平由大陆到台湾。父亲陈致平是大学教授,母亲袁行恕出身书香门第。高中毕业后不久结婚生子,做主妇的同时开始尝试写作,其后步入职业作家行列,并进入电视、电影制作行业,其间婚姻破裂。现任丈夫为其经纪人、出版人,经营家庭作坊式的皇冠出版公司,琼瑶所有作品均由该公司出品。

1947年九岁在上海《大公报》儿童版发表了第一篇小说《可怜的小青》;十六岁时,用成人的口吻写的小说《云影》在《晨光》杂志发表。1957年台北第二女子中学毕业。1963年7月,出版了第一部短篇小说集《窗外》,从此跃登台湾文坛。她创作颇丰,作品已有数十部之多。许多作品都要再版十几甚至几十版,而且往往都被改编成电影或电视剧,在台湾和海外拥有大量读者,尤其受到广大青年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