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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科多生平简介隆科多的故事隆科多的结局如何?

时间:2018-11-20编辑:文二

隆科多生平简介:隆科多的故事有哪些?隆科多的结局如何?下面就带你了解清朝重臣隆科多:

隆科多生平简介

隆科多(?~1728),满洲镶黄旗人。隆科多祖辈立有军功,又是几朝皇亲国戚,既富且贵。康熙皇帝临终时,隆科多作为理藩院尚书、康熙皇后之弟是惟一受遗命的大臣。他代传遗诏以皇四子胤禛为嗣君,此即雍正帝。隆科多本人在雍正初年则被任为总理事务的四大臣之一,雍正帝称他为“朕之功臣”、“舅舅隆科多”,对他宠幸有加,然而不数年却以四十一款大罪公之于众,以致死于禁所,舅甥俩的缘分遂告了结。这就是隆科多富于传奇色彩的一生。

隆科多的故事

隆科多(?~1728),其族祖最早可上溯到明代永乐、宣德年间明代所置奴儿干都司的指挥同知佟氏。此后,佟氏族人在开原城一边为明廷尽守土之责,一边经商,开始了佟氏子弟汉化的过程。后自其先祖,改用汉姓汉名,逐步与汉人融为一体。以后佟氏属中还有人入关以进士出身担任朝廷官员,与汉人并无二致,无论明朝抑或佟氏族人都视或自视为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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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二百余年,当明末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起兵讨明之际,佟氏堂兄弟佟养正、佟养性,摒弃汉人冠裳,投奔了努尔哈赤,佟养性初招为额附,与另一投奔的汉人李永芳一道负责管理汉民事宜。天聪时期,佟养性被皇太极任为首任汉军旗固山额真,并继续负责管理一切汉人事务,节制汉官。从女真时的首领直至日后的清统治者都视佟氏为汉人。佟养正一支由其子佟图赖而至其孙佟国纲、佟国维,再至曾孙隆科多,其旗属本是汉军正蓝旗,但因佟图赖有女幸为顺治帝妃,故佟国纲以先祖本是女真人,且清太祖努尔哈赤曾命佟氏与满洲佟佳氏叙为兄弟为辞,在康熙二十七年(1688)奏请将本族回归满洲旗属。佟国纲所以请改归满洲旗籍,是想在贵为勋臣国戚的基础上,抬高自己的出身以自固,因为有清一代实质上存在着严重的重满轻汉的倾向。

隆科多的祖辈在完成由女真而汉化的过程之后,又投奔后金统治者,与清皇室多有婚姻关系,成为几朝皇亲国戚,最终发展成清朝前期的世姓大族。隆科多祖父佟图赖官至都统,有二子即佟国纲、佟国维和一女即顺治妃,此即康熙生母,后封为孝康章皇后。因是母后之家,佟图赖在康熙年间被赠为一等公。隆科多的伯父佟国纲,为镶黄旗汉军都统,被康熙称为“舅舅佟国纲”,康熙二十八年(1689),与内大臣索额图等人同俄国签订《尼布楚条约》,次年随大将军福全征讨噶尔丹,在乌兰布通遭伏击,死于此战之中。雍正初年(1723),加赠为太傅。

隆科多父亲佟国维,是康熙时领侍卫内大臣、议政大臣。死后于雍正元年赠太傅。佟国维有女为康熙孝懿仁皇后,隆科多是其第三子,是孝懿仁皇后的弟弟。至乾隆时期为止,隆科多一支佟姓女子有三女选为皇后,一女为妃,四男分别为三朝额附,作为势盛几朝的皇亲国戚,他们对清朝前期的政治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与佟养性一系多任将军、督抚的后人一道被称作“佟半朝”。凭着累朝功勋之后及康熙皇后之弟的身份,隆科多在雍正初年终成一代功臣,对雍正初政有辅佐之功。

康熙二十七年,隆科多由于显赫的门第在年轻时即成为一等侍卫,康熙三十二年(1693)由此升任銮仪卫銮仪使。两年后,兼镶白旗汉军副都统。康熙四十三年(1704),调任正蓝旗蒙古副都统。康熙四十四年(1705),因为所属人违法,被康熙帝指责为不实心任事,遂罢去副都统、銮仪使之职,在侍卫处行走。康熙五十年(1711),升任提督九门步军统领,掌握着京师万余名绿营禁军,负有拱卫京师之责。

康熙晚年,诸皇子为争夺储位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令康熙大为伤神。先是太子胤礽骄纵昏暴,两次立而又废,晚年的康熙遂不再立太子,由于储位空悬,诸皇子竞起角逐,尤以皇八子胤禟据有有利之势,但他与康熙感情不和,互存介蒂。胤禟受挫以后,本属他集团中的皇十四子胤禵继起谋取储位,胤禵较能得到康熙赏识,此时正值西北边疆策妄阿拉布坦叛乱之际,他被寄以重任,授为抚远大将军。但从后来看胤禵虽拥重兵,却远处边陲,对谋取皇太子之位实有不利的一面。

能与胤禵抗衡者只有皇四子胤禛。胤禛谋位手段高超,貌似轻快松弛,时常往来于寺宇僧人之间,实则暗中活动,随时迎合父皇意旨,博取欢心和信任。胤禛集团虽人数不多,也并非均居要津,但他外有藩邸旧人、川陕总督年羹尧可牵制在边陲的政敌、皇十四子胤禵,内有步军统领隆科多掌握着京师兵权,为他日后取得皇位奠定了基础。

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十三日,一代名君康熙帝死于畅春园寝宫,终年六十九岁。康熙临终前,遗诏嗣统究竟以谁为嗣君,官私史书记载不一。按胤禛的叙说,康熙临终前,招诸子及理藩院尚书隆科多至御榻前,留下遗言,以皇四子胤禛即皇帝位,隆科多是受遗命众人中唯一的大臣。而民间盛传胤禛之即位,是矫改遗诏始得“篡位”,康熙病中本欲传位于皇十四子胤禵,但圣旨被隆科多所隐,康熙死时,胤禵未到,隆科多传旨遂立胤禛。看来隆科多确实是传遗诏之人,给隆科多定的四十一款大罪中,有一条罪状即言隆科多自称“白帝城受命之日,即是死期已至之时”,也是说隆科多曾受先皇末命。但隆科多是如实传诏,还是矫改遗诏擅立胤禛,其中究竟能起多大作用,却属费解之谜。隆科多身为诸皇子之舅,受到康熙信任,又握有京城军队,无论谁继位,都不会不重视他,而隆科多在胤禛与胤禵这两个一母同胞之间更倾向于谁,又是否会从中做手脚,都不得而知,未可妄议。不过雍正由亲王一步登上天子之位后,确实十分重视隆科多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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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康熙死后第二天,雍正即以尚书隆科多、大学士马齐、十三阿哥允祥等四人为总理事务大臣,令臣下所有奏事,交送四大臣办理,凡皇帝谕旨亦由四大臣传出。康熙死去的第九天,雍正又把佟国维在第一次废太子中获罪而失去的爵位赏赐隆科多,袭一等公。不几日,又下令尊称隆科多为“舅舅”,将皇帝与臣下之间的甥舅关系尊重予以承认,显示新皇上对隆科多的恩宠。同年十二月,隆科多被授为吏部尚书,仍兼步军统领之职;又以总理事务有功,加一等阿达哈哈番,以其长子岳兴阿袭,次子玉柱也自侍卫擢为銮仪使。雍正元年三月,与川陕总督年羹尧同加太保。雍正二年(1724)六月,隆科多又兼领理藩院事,并任《圣祖实录》和《大清会典》的总裁官和《明史》监修官。清代统治者十分重视官修史书工作,常以德高望重之臣任总裁和监修官。隆科多还与年羹尧一道被赐给双眼花翎、赏穿四龙补服和鞍马紫辔。

雍正对隆科多的宠信和重用,从侧面让人悟出握有禁卫之师的隆科多于雍正继位有扈翼之功。隆科多不比年羹尧,年羹尧不仅是胤禛的藩邸旧人,主仆二人一向过从甚密,而且年羹尧的妹妹在雍正为皇子时即为其侧福晋,而隆科多是通过拥立胤禛,才与胤禛的关系密切起来。雍正元年正月,雍正在年羹尧的奏折上批曰:“舅舅隆科多,朕与尔先前不但不深知他,此人真圣祖皇帝忠臣,朕之功臣,国家良臣,真正当代第一超群拔类之稀有大臣也。”雍正向来个性鲜明,对大臣宠信则溢于言辞之间,也可就此笼络人心,为主子效命。隆科多显然大受皇帝眷遇。雍正还在他的两位得力大臣之间做消除介蒂的工作。年羹尧既是藩邸元老,又是朝廷最重视的川陕封疆大吏,加上禀性高傲,并不看重有外戚身份的隆科多。雍正经常做年羹尧的工作,希望年羹尧能与隆科多妥为相处,还自作主张,将年羹尧的长子年熙过继“与舅舅隆科多作子”,年熙正病重,雍正以为将他过继给隆科多,会使其病情好转。隆科多闻命后也满心喜悦,将年熙更名得住。由于年熙病情太重,到底未能“得住”,但也可见雍正是视隆科多以及年羹尧为心腹之臣的。皇帝的信任,使隆科多的个人权利在雍正元年之际达到了巅峰状态。然而,雍正同时也是一个为政苛严、喜怒无常的君主,为人臣者倘若律己不严,恣意妄行,定难为其所容。

隆科多出自豪门大族佟姓,又是当今圣上的舅舅,受到特殊宠遇,难免不会怙势专擅。他任吏部尚书时,对官员所进行的铨选人皆称为“佟选”,可见隆科多之大权在握,已是满朝皆知。但将吏部所办铨选称作“佟选”,闹得沸沸扬扬,毕竟不合为臣之道,它触犯了天子大权独揽这根敏感的神经,对清代高度集权的专制君主而言尤其如是。

隆科多久在官场,耳濡目染,对雍正的为人也不是没有防备。雍正对获罪者常进行抄家,隆科多为防万一,将财产分藏到各亲友家和西山寺庙里,这么一来,倒招出他确有为朝廷所不容的不法把柄。雍正二年他又主动提出辞去步军统领之职,表明这一对君臣兼甥舅之间已有隔隙。这年,雍正在表扬河道总督齐苏勒“守法不染,独立不倚,从未闻夤缘结交”时,捎带对隆科多进行指责:“近日隆科多、年羹尧大露作威作福光景,朕若不防微杜渐,此二臣将必积怨更多,难以保全。”但雍正从此对隆科多多有不信任感,也就难怪隆科多会生出戒备之心。以后雍正常常隆、年并提,对隆科多进行责备。一年前的“功臣”和“当代第一超群拔类之稀有的大臣”,至此已在劫难逃。

隆科多的结局如何?

雍正三年(1725)正月,隆科多被解除步军统领任职,五月,雍正将隆、年之奸晓谕廷臣。六月,隆科多次子玉柱又以行止甚劣,被夺其乾清门头等侍卫、銮仪卫使等官职,交隆科多管束。雍正谕曰:“前因隆科多、年羹尧颇著勤劳,赏给异数,以示鼓励,今二人交结专擅,诸事欺隐。”命收缴赐给二人的四团龙补服,不许再用双眼花翎、黄带和紫辔。

其时,吏部正在议年羹尧妄参他人之罪,吏部前后提出了两个处理意见,而在雍正看来,前议仅罢年羹尧职,实为徇情庇护,但后议又过其当,于是认为其中必是隆科多有意扰乱对年羹尧案的处理。如此妄为岂非罪加一等,隆科多遂被下都察院议处,削其一等阿达哈哈番世职,但免革公爵,命往凉州、阿兰善山等处修理城池,开垦地亩,并晓谕臣下:“朕御极之初,隆科多、年羹尧皆寄以心腹,毫无猜防。孰知朕视为一德,彼竟有二心,招权纳贿,擅作威福,欺罔悖负,朕岂能姑息养奸耶?”又提醒隆、年二人不要重蹈康熙朝大臣明珠和索额图的覆辙,需痛改前非,方不至于自取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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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貌似人皆负我,有一副宽容心肠,实则对署理凉州总兵宋可进道:“隆科多如年羹尧一般贪诈负恩,揽权树党,擅作威福”,着重指出他过去虽是你的上级,但这次到你处,对待这种“诳君背主小人,相见时不须丝毫致敬尽礼”。

隆科多这位昔日的“忠臣”、“良臣”,因未能恪守君臣之分,触犯了天子凛然不可侵犯的种种有形或无形的权力,势在必然要遭到皇帝的制裁。倘使他能像同时代的诸多官员一样唯命是听,时常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大可高枕无忧,颐享天年。反言之,当时清朝空前强化皇权,有清一代君主固然“圣明”过于前朝,而臣下却缺乏明代海瑞那样的敢于以死谏言的忠臣,更多的则是浑浑噩噩、唯唯诺诺、不知创新为何物的庸臣。在清代,平庸者尚且难保善始善终,何况隆科多确实有擅作威福的行为,其受命于先皇又应了“功臣不可为”的古训,他的失宠以至放逐,自当不免。

雍正决定在处理了年羹尧之后再论处隆科多。雍正三年十二月,朝廷以九十二款罪状赐年羹尧自裁,不过是重演了一幕封建时代并非罕见的旧剧。接着便是处置隆科多,雍正四年(1726)正月,隆科多家两个叫牛伦、王五的仆人,挟主人之威勒索受贿于人,此时恰到好处地事发暴露于众,且牵及主人,供出隆科多曾收受年羹尧,总督高世显、觉罗满保,巡抚甘国壁、苏克济,奉天府丞程光珠,道员张其仁及知府姚让等人贿赂的金银诸款。于是牛伦被斩。隆科多被罢去尚书一职,雍正令他去阿尔泰山与策妄阿拉布坦议定准噶尔和喀尔喀游牧地界,然后等候与即将到达中国的俄国使臣会谈。

雍正三年五月,俄国沙皇叶卡捷琳娜一世派萨瓦·拉古津斯基伯爵,以枢密官的头衔,为“特遣驻华全权大臣”,就中俄中段边界及两国贸易问题进行谈判。这个使团是经过精心筹划组建的,配有“中国通”的助手,还有一支包括一千三百名步兵、一百名龙骑兵的军队,另有地理学家、教士及其他官员随行。清廷则指定喀尔喀郡王、额附策凌以及隆科多为谈判成员。俄国使团从雍正三年九月出发,次年夏天与隆科多等相会于恰克图附近的布尔河。至京,雍正派吏部尚书查弼纳、理藩院尚书特古忒和兵部侍郎图理琛等人与沙俄使节谈判。

雍正五年(1727),拉古津斯基回到布尔河后,继续与隆科多等人谈判。隆科多坚决要求俄国归还侵占的喀尔喀土地,俄使竟以战争相威胁。而此时,隆科多私藏玉牒缮本之事被揭出,雍正降旨询问,隆科多并未据实具奏。朝廷诸大臣请求等隆科多谈判完毕再行捕拿议处,但雍正认为勘议边界之事并非无人办理,况且这是最易解决之事,他说:“俄罗斯事最易料理,朕前遣隆科多前去,非以不得不用其人,必须隆科多而使之也,特与效力之路,以赎罪耳,乃其去后所奏事件,不但不改伊之凶心逆心,且并不承认过失,将朕行查之事降匿巧饰,无一诚实之语。”雍正对隆科多的骄恣行为大为反感,于是在六月将隆科多逮捕回京。

雍正五年七月,中俄双方经过三十次谈判,签订了《布连斯奇条约》,划定了中俄在喀尔喀地区的疆界,清朝为避免纠纷,继《尼布楚条约》划定中俄东段边界之后,此次又划定了中俄中段边界,在一段时期内遏制了俄国对华扩张的野心。俄使在条约签订后,急忙向沙皇报喜,认为新划边界非常有利于俄国,之所以如此顺利解决,其原因之一是隆科多的被召回。雍正囿于君臣之间的利害得失,在谈判的关键时刻撤下坚持原则、维护清朝利益的隆科多,无疑是一种失策之举。

同年十月,雍正命诸王大臣就隆科多一案议处。最终以四十一款大罪公布朝野,本议立即斩决,妻子为奴,财产没收入官,但雍正说:“皇考升遐之日,大臣承旨惟隆科多一人。今因罪诛戮,虽于国法允当,而朕心则有不忍。”便在畅春园外空地上造屋三间,将隆科多永远禁锢于此,其赃银数十万两,从家产中追补抵偿。隆科多的妻、子为人奴,夺其长子岳兴阿一等阿达哈哈番世爵,次子玉柱发配黑龙江当差。雍正六年(1728)六月,隆科多死于禁所,朝廷赐银一千两治丧,其弟庆福袭一等公爵。隆科多的四十一款大罪中,大不敬之罪五条,欺罔之罪四条,紊乱朝政之罪三条,党奸之罪六条,不法之罪七条,贪婪之罪十六条。其中“交结阿灵阿、揆叙,邀结人心”,是其党奸罪之一。阿灵阿官至康熙朝理藩院尚书,是遏必隆之子;揆叙是康熙朝翰林院掌院学士兼礼部侍郎,大学士明珠之子,二人皆善交游,在康熙末年均为皇八子胤禟的党人,雍正即位后,以二人“居心险恶,结党营私”,予以夺官削谥或严遣。此处指隆科多与阿灵阿、揆叙相交结,这是昔日的老账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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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玉牒”是隆科多大不敬罪状之一。玉牒为皇家宗谱,秘不示人,只有宗人府衙门有权敬阅,而隆科多自辅国公阿布兰处得到玉牒底本,私藏于家,无疑冒犯了朝廷规矩。阿布兰因此也夺爵幽禁。又将康熙御书贴在厢房,“视为玩物,大不敬之罪二”;妄拟诸葛亮,奏称“白帝城受命之日,即死期已至之时”,大不敬之罪三。四十一款罪状中,尤以贪婪之罪条目最多,均为收受金银以及宝石之事,可知清朝官吏贪赃枉法是很平常之事。

隆科多以勋臣豪门之后,更加其外戚身份,在康熙末年逐步受到圣祖信任。又以代传遗诏,立下扈拥新主子之功,成为雍正初年的“柱石大臣”,但他由此擅权恣肆,在皇帝看来多有欺罔、奸党、不敬、不法、贪婪之罪,必为专制君主所不容,这也是隆科多咎由自取。雍正说过:“臣不密,则失身……隆科多、年羹尧辈皆以不能慎密,自致灭亡。”这多少道出了封建时代君权至高无上,臣下必须绝对俯首听命之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