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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和八国联军议和谈判

时间:2019-12-06编辑:罗生门橘子

议和与谈判

1900年12月22日,英、俄、德、美、法、日、意、奥以及西班牙、荷兰、比利时等十一国公使联合向奕劻、李鸿章递交《议和大纲》十二条。清政府于27日同意接受。

1901年1月15日,奕劻、李鸿章在《议和大纲》十二条上正式签字画押。

1901年2月21日,清政府接受了列强要求处死的十二人名单,即载漪、载澜、载勋、英年、赵舒翘、毓贤、启秀、徐承煜、徐桐、刚毅、李秉衡、董福祥等;到4月,列强要求严惩的地方官员,共达142人之多。

1901年5月11日,奕劻、李鸿章照会列强公使,接受四亿五千万两赔款总额的要求。5月23日,德皇威廉二世电召瓦德西回国,并转告各国政府取消他所担任的联军总司令职务。5月26日,清政府照准各国赔偿四百五十兆两,四厘息。1901年8月8日,八国联军从北京撤退完毕。

1901年9月7日,总理外务部事务和硕庆亲王爱新觉罗·奕劻和文华殿大学士北洋大臣直隶总督李鸿章,代表清廷与帝国主义签订了《辛丑条约》十二款及其十九个附件。。条约规定:中国赔银4亿5千万两;北京使馆区及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交由外国驻军;禁止中国人民组织反帝组织等。《辛丑条约》保住了清政府权位,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人民的统治,清政府由此成为帝国主义的傀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