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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户杀人后为何要找白鹅?

时间:2017-03-31编辑:梓岚

《康熙皇帝》中写过这样一个情节,一个强奸少女的恶霸,被康熙下令处死,斩决那天康熙帝正好在刑场附近的茶楼喝茶,发现死刑犯竟是另外一个人,康熙帝一头雾水。

反倒是茶楼上的老板比较了解“舆情”,介绍说:“万岁爷不知,如今,有那一等一的大户,犯了法,又不想去死,就花钱买个替身……这就叫宰白鸭。

凡是当白鸭的,不是穷得没法儿活,就是家里出了大事,急等用钱,只好拿命去换了。” 所谓的白鸭,就是替罪羊。“宰白鸭”在我国古代封建社会,一直是一个长期存在的丑恶现象,晚清尤其严重。

《庸闲斋笔记》是清末著名学者陈其元根据自己多年游宦经历写就的一部具有极高史料价值的笔记,“其所撰述的朝章典故及吏治得失多有所据,异于寒素耳食者之流”。

书中有一篇“福建宰白鸭之惨”,历来为史家所看重。 “福建漳、泉二府,顶凶之案极多,富户杀人,出多金给贫者,代之抵死,虽有廉明之官,率受其蔽,所谓“宰白鸭”也。”

一句话便把“宰白鸭”的现象及其原因说得明明白白,陈其元的父亲陈鳌在泉州府审谳局任职,审讯一起斗殴致死的案件,正凶押解到大堂之后,陈鳌一看他身体孱弱,又知他年龄只有十六岁,心中顿时起了疑,因为随着案件资料一起送上来的尸格(尸检报告)上指出,死者身上有十余处刀伤,显示凶器并非只有一把,且伤口都很深,这说明砍杀“非一人所能为”,而且正凶“年稚弱,似亦非力所能为”。

陈鳌知道其中必有隐情,所以他却也不着急,耐心开导这位年轻人,告诉他生命可贵,不要浪掷,年轻人被陈鳌感动了,“始垂泣称冤,即所谓‘白鸭’者也”。但是年轻人打死都不愿更改口供,陈鳌百思不得其解,执行死刑的前一天,陈鳌专门去牢里看那个年轻人,问他为什么明明是“白鸭”却再也不肯翻供?

年轻人泪流满面道:“您驳回案件,发县里重申后,县官对我大刑伺候,打得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父母又来骂我,说卖我这条命的钱已经花光了,如今翻供不是害他们吗?

我一听,便铁了心认罪,替真凶一死了,大人对我的拯救之心,我感激涕零,只有来生再报答您的恩情了。” 陈鳌听完,“亦为之泪下”,直接辞官回家,“福建人命案,每年不下百数十起,如此类者良亦不少,为民牧者如何忍此心也?!”

当时满清这类案件层出不穷,道光皇帝在批点刑部呈送的有关“宰白鸭”案件的奏折时,怒发冲冠,拍案而起,气了个半死,他非常严厉的痛斥这种不法行为,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坚决杜绝这种非法行为的蔓延滋长。

所谓:州府道台,凡有此奏报,均严惩不怠。但是,由于这类冤案有的是因为有钱有权的人收买穷人顶罪替死,昏庸的官吏并不知道实情,见顶罪之人承认自己是杀人真凶,也不去细究,糊涂定案造成的。

而更多的则是判案的官吏收了有钱有权人的黑钱后,和有钱有权的人沆瀣一气,相互勾结而故意错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