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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金元的官职制度简介

时间:2018-04-23编辑:梓岚

辽的中央机构特点是分北面官和南面官两个系统。北面官掌朝廷大政及契丹本部,南面官理汉人。两套机构都由皇帝统辖。北面官设北、南宰相府,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宰相”作为正式机构和职官的名称。两宰相府各设左、右宰相及总知军国事、知国事等长官。

北宰相府长官由皇族耶律氏成员担任,南宰相府长官由后族萧氏所把持。由于中枢之官全由宗室贵族担任,这样,辽代的宰相便与周代的卿士颇有相似之处。南面官多仿唐制,设置三省六部及台、院、寺、监等机构,用以安置汉人,权任很轻,无法与北面官相比。辽代的军事机构也有北、南两枢密院,以枢密使及知枢密院事为其正、副长官。但只有北枢密院掌全国军政,南枢密院仅负责丁赋、铨选等事。

金朝实行一省制只设尚书省,无中书、门下省,以尚书令为最高行政长官。但尚书令仅为皇族荣衔,故下面的左、右丞相及平章政事便为宰相,左、右丞及参知政事则为执政。金还设有枢密院及御史台,用以掌管全国的军事及监察,其长官分别为枢密使及御史中丞。

元朝也实行一省制,只设中书省。其中枢权力汇集于中书省和枢密院、御史台。但中书令之职位多由皇太子兼领,所以实际任宰相职务的还是左右丞相及平章政事,而由左右丞及参知政事为其副。右丞相为上,全由蒙古人充任。元朝全国最高军事机构的枢密院,其枢密使也是虚崇之位,例由皇太子兼领,主持院事者实为枢密院副使及同知枢密院事。

枢密院不用汉人。元代最高监察机关的御史台,以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为正、副长官,下设殿中司和察院。殿中司掌纠察朝会失仪及百官过失,由殿中侍御史统领;察院掌监察地方,设监察御史若干员,后称肃政廉访使,主要负责燕南河北等内八道的监察工作。

元代中书省和御史台还派出代表机构到各大区去主管军政大事,这便形成了“行中书省”和“行御史台”制度,简称“行省”、“行台”。“行”就是代行职权的意思。元朝曾分全国为11个大区,于是便有1个中书省(管辖邻近大都的“腹里”地区)和10个行中书省。这些“行省”最终演变成了中国地方的最高行政区划单位——“省”。“行省”的官员设置与中书省大体相同,只是规模略小。“行台”的设置则较少,仅有江南、陕西两处,由它们负责江南十道和陕西四道的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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