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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结束在中国被处决的日本战犯有多少

时间:2020-08-24编辑:罗生门橘子

日本作为二战的三大法西斯国家之一,先后在中国、太平洋、东南亚挑起战争,动员的兵力的高达1200万。1945年,日本在中美苏等国的夹击下,宣布无条件投降。根据一些资料显示,日军投降时,在本土之外投降的侵略军共有352万,其中在中国战场有188万(其中包含关东军60万人,被苏军俘虏至苏联)。

日军投降后,以美国为首的同盟国在日本东京设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其中有7名甲级战犯被判处绞刑。与此同时,南京国民政府在中国也设立了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

从1946年4月8日到1949年2月5日,南京国民政府在上海、南京、广州、北平、徐州、汉口、沈阳、济南、太原和台北等十个地方设立了军事法庭,共计判处了145名日本战犯的死刑,还有400多名战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日本方面的统计的死刑人数是149名,与中国统计的145名有4人的差距,主要是其中有4名台湾籍的战犯被国民政府以汉奸罪处决。

在这145名被处死的战犯中,包括了南京惨案的主要制造者谷寿夫,以及杀人狂魔田中军吉、向井敏明、野田毅。

另外,侵华战争末期侵华日军的总司令官冈村宁次,本应该作为战犯被审判处决,却被蒋介石与何应钦保护起来,以用来帮助蒋介石发动内战。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6年对关押在太原和旅顺的1000多名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有8人被判处了8-18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