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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八楼”监狱介绍:中国的百年监狱历史故事

时间:2018-10-09编辑:浮泊凉

南二环开阳桥的西北角,一片砖红色的小区顶着三个大字——清芷园。作为一处高档社区,清芷园刚建成时还是有名气的。然而比清芷园更有名的,是曾经坐落在这里的“王八楼”——北京第一所新式监狱以及它所承载的那段中国变革的历史。

如今,这座监狱已经度过了它的百岁生日,百年间几经波折,物是人非。循着这所百年监狱的历史探寻,北京城监狱百年的浮沉尽在眼前。

公元1764年,意大利青年贝卡里亚26岁,这一年他写出了对当今世界刑罚执行仍具有影响的《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他在书中对当时残酷野蛮的刑罚制度进行了批判,使人类对犯罪与刑罚的认识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然而,在古老的东方,此时统治中国的清朝政府不但依然沿袭着衙门刑罚,甚至还恢复了一些前朝废除了的酷刑,留下了血淋淋的“满清十大酷刑”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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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北监之女分监职员合影

今天的人想了解当时的衙门大牢并不难,读读清代方苞的《狱中杂记》,那是活生生一幅京师刑部监狱的素描图;或者看看古装剧对旧时大牢的演绎:狰狞狡诈的牢头、暗无天日的牢房、令人胆寒的刑具……

监狱史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马志冰教授总结了旧时监狱的三大弊病:首先,旧时监狱的卫生条件大都非常恶劣,牢房低矮狭小,环境阴暗潮湿,众多囚徒挤在一起,大小便与饮食生活同在一室,加之医疗卫生条件难以保证,致使狱内疾病多发、相互传染,严重威胁着犯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其次,监狱管理黑暗腐败,敲诈勒索滥用酷刑。当时的狱吏、狱卒大多是一些身份卑微、地位低贱、素质低下者,他们为了自身利益和便于监管,往往贪赃枉法,对犯人敲诈勒索,滥用酷刑,甚至纵容、利用或勾结牢头狱霸,滥施淫威。

第三,特权犯人同罪异罚。各级官僚贵族违法犯罪,在定罪量刑时,可以享有各种减免刑的特权;即便是服刑,也可以享有单独关押、减免戒具、特供饮食等特权。

让人最无法想象的是,落后的牢房不仅被国人诟病,甚至也成为中国被列强欺辱的“理由”。

自1843年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虎门条约》起,在整整一个世纪里,先后有19个西方国家,相继通过不平等条约获得了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他们以清朝“刑罚、审判、监狱之不良”,拒绝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接受其司法管辖。

清朝统治集团只好把监狱改良当做尽快收回领事裁判权的必要前提,以此获得平等的国际地位。

无论是从硬件设施到管理体制,无论是因为内忧还是外患,到了上个世纪初,中国野蛮、落后的传统监狱制度已经无法再留存下去了。

清朝末年筹备立宪,光绪三十年,派五大臣戴鸿慈等出洋考察宪政,回国后奏准改刑部为法部,法部设典狱司掌管全国狱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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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时任刑部侍郎,为众议所归,主张建立新式监狱,并且与时任法部尚书的戴鸿慈进行过监狱改良、建设新式监狱的讨论。戴鸿慈奏设京师模范监狱,并通令各省一律筹备新式监狱,这便是全国各省筹备新式监狱的开始。

北京的第一所新式监狱定名为京师模范监狱。清法部在奏请建设时称:“京城设立新监狱尤模范中之模范,其规模不可不宽博,其教养不可不完全”。监狱的地址选在了南城的一片沼泽地,名为南下洼。

在当时,出了宣武门人们便认为到了不祥之地。因为菜市口是个杀人的地方,在这里不远处建个深牢大狱倒也顺理成章。

监狱从筹建到建成使用,应该说完全师从于西方。监狱建筑由日本监狱学家小河滋次郎博士设计规划。监楼中央为圆形瞭望楼,5条监区呈扇形向外扩散,从天空俯瞰,颇像一只探首伸足的乌龟,因此也被俗称为“王八楼”。

一百年前,还没有今天的电网、红外线,防止罪犯脱逃可以说基本仰仗着这所“王八楼”独特的建筑构造。

监区通道向外辐射,看守办公室在中间,是出入监楼的必经之路,犯人想要逃跑,就意味着得在看守眼皮子底下逃遁;站在如同“龟身”的圆形瞭望楼处,可以观察各个通道的情况;房顶上全铺设铅瓦,如果有人在房顶上行走,噼噼咔咔的声音无疑就是“警报”。

每个监区都是“凸”型结构,中间是通道,两边是监舍,通道上方凸起部安装玻璃,通风透光性较好,解决了采光问题。在当时看来确实比较先进。连国外学者都盛赞其建筑水平与国际接轨。

模范监狱修建之时,正是清王朝气数已尽之日,库银空虚,未待“模范中之模范”的监狱建成,便草草完竣。原本预算的20余万两白银,实际只支付了17万两。致使狱中的道路、排水系统,甚至连监狱官吏使用的厕所都无力建成。加上这里原本地势低洼,易存水,而且为防罪犯脱逃,监狱四围还开凿大沟,沟水没有地方排泄,时间久了浑浊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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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912年民国政府接手时,连围墙都已坍塌了一段。

1912年,民国北洋政府正式启用京师模范监狱,更名为“北京监狱”,开始接收服刑犯人。

这里不得不说一说首任典狱长王元增,他曾留日学习监狱学,还自费与法部去西洋考察。他结合中国具体国情,主持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机构设置、监狱看守服务规则、劳役制度、赏与金制度、减刑假释制度、教育教诲制度等内容,涉及监狱管理的方方面面。称其为中国新式监狱制度的奠基人也不为过。

比如,在管理人员的选拔上,就遵循三个原则:“相貌端正,有文化,有家私,不靠做监狱管理人员养家糊口”,以此来杜绝几千年来官吏“管犯人,吃犯人”的黑暗现象。

新式监狱与封建时代的牢狱最为不同的是有了系统化的感化教育与劳役相结合的制度。开办了包括初小教育、高小教育、初中教育、阅读教育四级,实现了监狱教育与国民教育的接轨。

监狱为罪犯们建立起手工业的工场,并将此纳入了教诲的体系。据史料记载,北京监狱在监区内有大小工场16处,以印刷业为主,另外,还有缝纫、木工、种植等项。

此外,王元增还第一次提出了效法欧美等国,设置女监,使用女性看守管理女犯。

前文中提到,监狱选址在地势低洼之处,积水问题困扰难解。王元增上任后,构筑地下排水系统,把淤塞的沟渠打通,筑小闸,阻止河水倒灌。直到20世纪末监狱拆迁时,打开地下排水系统,阴沟内竟然还干净通畅,未见淤塞。

从建筑到管理都师夷长技的北京监狱,成为全国监狱管理人员取得执业资格的法定实习场所。从这里实习而分赴全国各地新式监狱工作的监狱官多达3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