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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智惩恶妇的故事

时间:2019-12-25编辑:琳迦

青天大老爷包拯是怎么惩恶妇的呢?其中有这么一个故事。

宋朝时候,汴梁城外刘家庄住着兄弟两人,老大刘天祥娶到杨氏,老二刘天瑞娶到张氏。兄弟俩相依为命,和睦相处,吃住在一块儿,虽都已娶妻生子,但并未分家。

有一年遇上灾害,官府允许老百姓外出逃荒。天瑞让大哥天祥留在家里,自己带着妻子和刚满三岁的儿子刘安庆外出。因为兄弟不曾分家,天瑞这离家外出也说不定何年何月才能回来,于是在天祥的提议下写了合同文书,兄弟二人各拿一份。

天瑞一家来到山西高平县。在员外张海顺家里干活。主人对他们很满意,交情越来越深。后来不幸天瑞夫妻得病而死,临死之时。把合同文书交给了张员外,并留下遗言,等儿子刘安庆长大后,让他把父母的尸骨运回老家埋入祖坟。

刘安庆长到18岁的时候,张员外向他说了真情,把合同文书交给他,给他收拾了行李,让他带着合同文书和父母的棺木回汴京城外刘家庄找他伯父刘天祥。

刘安庆回到刘家庄的时候,刘天祥正好外出办事。杨氏听刘安庆介绍了情况,知道老二和老二妻子已经死去,伯侄又从来不认识,就想赖账。她向刘安庆要走了合同文书,转过身来又赖说没有拿,反而诬蔑刘安庆,说他想冒认财产,并指使家人把刘安庆打得头破血流。

天祥回来后,由于与侄儿分开已经十几年,所以也不认识侄儿。

刘安庆千里迢迢回来寻找亲人,结果非但遭到杨氏的诬赖,反而被打得鲜血淋漓。实在气仇不过,就到开封府去告状。

包拯听了刘安庆的叙述,立即派人传来刘天祥夫妻。刘天祥说他不认识侄儿,只能凭合同为证。现在那个孩子说有合同,而杨氏一口咬定说没有见过。

包公听了,决定试探一下。就对刘安庆说:“你伯父、伯母既然如此不讲情义,我让你狠劲地先打他们一顿,消消这口怨气。”

刘安庆一听,两眼闪着泪花,很伤心地说:“这样断断使不得,哪里有侄儿打伯父的道理?我并不是抢财产而来的,我只是回来认亲,安葬父母的尸骨,让他们在九泉之下得以安息。”

包公心里已经看出点意思,就让刘天祥夫妇回家去,说先把告状的小厮关起来,等过几天后再严加审讯。

待刘氏欢天喜地地和天祥走后,包公吩咐,衙役们出去到处宣传,说安庆得了破伤风,躺在监狱里人事不醒,很快就会死的。又派人到高平县去把张员外接来。

过了几天,张员外接来了。包公与张员外谈了情况,决定第二天开庭审案。他叫来看押犯人牢子如此这般地吩咐了几句,让他明天在大堂上如此如此。

第二天,杨氏到庭后,包公让她和张外员对质。杨氏仍坚持从未见到合同。包公吩咐带刘安庆出庭,只见一个牢子报告说:

“刘安庆病重垂死,不能行动。”过了一会儿,又有人来报告说:“刘安庆死了。”

包公吩咐立即查明死因。过了一会儿,验尸的官吏出来报告说:“死者年龄十八岁,太阳穴周围有紫青伤痕,很明显是被物体击伤致死的。”

包公看着杨氏,慢慢地说:“如今闹出人命大事来了,这事看来越发复杂了。”他问杨氏与死者是否有亲戚关系,杨氏说没有。

包公严肃地说:“若是亲戚,你辈份高,他辈份低,你大他小,纵然是打伤致死,也不过是误杀子孙,不致于抵命。既然没有任何亲戚关系,根据法律规定,杀人要偿命的。”

包公说到这儿,一拍惊堂木,大喝一声:“衙役们,把杀人犯杨氏押入死牢,待秋审后处决!”

两边的衙役们答应一声就要动手。杨氏早已吓得面如土色,站立不稳,扑通一审跪倒在地,连声喊叫:“包大人饶命,他的确是小人的侄儿。”包公问他:“你说他是你侄儿,有什么凭证?”

杨氏从身边摸出合同文书,对包公说:“有合同为证。”说着递了上去。

包公对她说:“既然他是你的侄儿,我让人把他的尸体抬出来,你可要领回去埋葬好!”杨氏点头答应了。

包公命人带刘安庆。杨氏抬头一看,才知道自己中了包公的计策,禁不住满面羞惭,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