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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另一个角度来解读《水浒传》

时间:2017-02-04编辑:梓岚

然而,在对待别人的财产时,好汉的态度就显得比较粗暴:“如果我认为你也是好汉,那么你就必须在财产上和我成为“夫妻”,你至少要给我一顿饭吃。”

如鲁智深在护送林冲去沧州以后,遭到了高衙内的报复决定落草。于是鲁智深“打听得这里二龙山宝珠寺可以安身,“酒家特地来奔那邓龙入伙,叵耐那厮不肯安着酒家在这山上。”邓龙是吃人肉的,属于“好汉”里比较狠的那种了,但他不给鲁智深活路,会怎么样呢?于是鲁智深采取的做法是拳打邓龙,同时伙同杨志、曹正等人杀掉邓龙,霸占了二龙山,成为了青州府上武力值最高的强盗。

三、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邓龙的故事代表了这样一个隐喻,当一个人落草为寇成为了好汉,对其他好汉就应当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再不地收留别的好汉吃一口饭也是应当的。因此鲁智深在桃花山抢走了李忠、周通的金银酒器而没有受到好汉圈里的“差评”,一方面是李忠打不过鲁智深;而另一方面,这种事传到好汉的圈里也只能是一个“笑话”。

不论王伦还是邓龙,尽管他们或许都是因为“心胸狭窄”而身首异处,但更多的原因,只怕和他们拒绝接纳从其他地方投奔来的好汉有关。毕竟好汉是一群特别没有安全感的人,如果好汉之间还不能互相帮助的话,那打死活该,毕竟哪个好汉身上还没个命案在身?

可话说回来,青州府地界上总共有三拨好汉,桃花山的李忠、周通;清风山的王英、郑天顺;二龙山的邓龙。鲁智深落草的时候没有持武力打上最弱的桃花山,而选择攻打二龙山。显而易见的理由就是:桃花山已经被李忠和周通占了,好汉不能为难好汉。

然而,蒋门神却没有给施恩“留口饭吃”,直接将施恩赶出了快活林。尽管这是正常的“黑吃黑”的行为。但武松是这么看的:

“快活林这座酒店原是小施管营造的屋宇等项买卖,被这蒋门神倚势豪强,公然夺了,白白地占了他的衣饭。’你众人休 猜道是我的主人,我和他并无干涉。我从来只要打天下这等不明道德的人!我若路见不平,真乃拔刀相助,我便死也不怕!”

可以看到,蒋门神“不明道德”,主要是犯了好汉两个忌讳:

快活林的产权先来后到,谁先占是谁的。至于做什么营生无所谓。蒋门神强抢快活林就是不对。

蒋门神抢施恩可以,收保护费也可以,但不能“白白地占了他的衣饭”,也就是不能夺人以活路。

换句话说,蒋门神能不能抢夺快活林的钱?其实可以,因为好汉本来就做的杀人放火的勾当,梁山打祝家庄的时候顺手抢了李应家的财产,也可以将李应收编。

蒋门神能不能霸占快活林经营?不能,因为快活林是施恩已经开好的店,如果蒋门神愿意开店,可以在旁边另外再开一个。

那么,蒋门神抢走快活林,一定要挨打吗?不一定,挨打是因为他让施恩没有了衣饭。而如果蒋门神只是在快活林插一脚分点钱什么的,其实并不违反好汉道德。毕竟好汉之间,相互拿点钱什么的,是不会坏了江湖规矩的。

但是,当蒋门神赶施恩离开快活林开始,蒋门神就犯下了一个不可饶恕的忌讳,也就是侵犯了好汉的财产权。这正是蒋门神必须要死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