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历史网!

中国青楼文化的发展变迁

时间:2020-02-18编辑:鹤行长川

在春秋时期,“女闾”由于对稳定国内,增加国库效果特别好,大家都纷纷学习管仲的这一做法,各诸侯国才开始普及开来。

越王勾践那会儿借鉴了齐国的“女闾”,将其发展到了军队中,设立了历史上第一个“军妓”。他将女俘虏和罪犯的家属组成慰问团,犒劳前线军队,以此来提高军队战斗力和士气。

汉朝时期,统治者将古代的“军妓”进行了改良,让他们随军出征,成为了历史上最早的“营妓”。

唐朝发展迅速 

到了唐朝时期,妓院可以说发展到了巅峰,当时唐朝对妓院的要求都比较高,妓院制度也比较完善,所有的妓院都是登记入册的。

根据历史记载,唐玄宗时期长安城内在册的教坊妓高达11409人,而那时候长安成的人口大概才100万左右。当时著名的红灯区叫平康坊,《开元天宝遗事》记载“长安有平康坊者,妓女所居之地,京都侠少,萃集于此。……时人谓此坊为风流薮泽。”

当时的“风月场所”发展如此昌盛,主要原因还是唐朝的社会风气比较开放。上到皇室官员下到平民百姓,淫乱之风不止。大唐从唐太宗李世民就开始淫乱了,他娶了他表叔隋炀帝的女儿;李世民的女儿高阳公主经常和尚辩机通奸;唐高宗李治娶了他爹的小老婆武则天。唐玄宗李隆基看上了儿媳妇杨玉环……

唐朝皇室都这样,民间自然对于男女之事看得比较开。

敦煌出土的著名的唐代离婚协议《放妻书》中,没有互相指责谩骂,而是丈夫对离婚的妻子充满祝福的说:一别两宽,各生欢喜!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韵之态。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唐代因为风气开放,女子并不注重贞洁,女子婚后再嫁是很普遍的现象,对婚外性行为也十分宽容,认为其是风流韵事。

宋代对青楼的打压

但在宋代,朝廷严禁官员嫖娼,但可以听曲观舞。于是艺妓开始出现。在宋代的青楼女子大多都是卖艺不卖身,不仅如此,青楼女子的出身也大多都是没落的官宦世家,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们主要靠才华服务于士大夫阶层,宋代的许多词人也是青楼女子。

北宋以后,随着理学开始占据上风,官方对这种烟花之地的扫黄力度是越来越大,那么为何宋代开始官方开始进行“扫黄”?

可以说宋代以前,古代这种“烟花场所”大多都被政府所提倡,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财政来源,但宋代开始,政府对这种“风月场所”开始进行打压,明清时期更为严重。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其实是一种社会观念的变化。

在鲁迅先生的《我之节烈观》中写道:

“古代社会,女子多当作男人的物品,或杀或吃,都无不可;男人死后,和他喜欢的宝贝、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无不可。后来,殉葬的风气渐渐改了,守节便也渐渐发生。但大抵因为寡妇是鬼妻,亡魂跟着,所以无人敢要,并非要她不事二夫。”

“这样风俗,现在的蛮人社会里还有。中国太古的情形,现在已无从详考,但看周末虽有殉葬,并非专用女人,嫁否也任便,并无什么制裁。由汉至唐也并没有鼓吹节烈,直到宋朝,那一班‘业儒’才说起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话,看见历史上‘重适’两个字,便大惊小怪起来。”

没错,就是贞操观。这种观念,开始于宋代,当时北宋五子即“邵雍、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开启了宋代理学的先河,其中宋代理学大家周敦颐认为:”礼,理也;乐,和也。阴阳礼而后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万物各得其理后和,故礼先而乐后。”

意思就是万物之间得先有伦理,所谓夫夫妇妇,就是夫为妻纲,以夫御妇。到了南宋朱熹又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贞洁观,他们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洁事大”。

这一理念到了明代的时候,已经在民间强化到非常可怕的地步。

明清时期的青楼文化

宋代这种观念的提出虽然对当时的社会有所影响,但并未形成主流,广大民众对这一观念也大多无视。但元明清三朝程朱理学开始大范围兴起。

尤其是明朝,贞洁观被极力提倡,甚至以法律的形式出现,洪武元年,明太祖曾下过一个诏令:“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寡妇守节被大肆宣扬。

在官方的推动下,明代各地的贞节牌坊数量之多,烈女的记载数量之多,都达到了一个惊人的状态。

明清代的女性贞洁观变得非常极端,不但丈夫死了女性要一辈子守节,就算没有结婚,名义上的丈夫死了女性也要守节;甚至个别流氓调戏一下,或者是路上看到陌生男人解手也要寻死。总之,女子的生命紧紧维系在贞节上,稍有变故,就要以死全节。

正是因为这种贞洁观的兴起,才让统治者开始“禁娼”。

而从明代开始,青楼在官方的地位已经非常低了,明宣宗时期开始了第一次官方的扫黄禁娼行动,宣德帝封了北京和其他大城市的大批妓院,并且禁止官员涉足红灯区。

但是这样的打几下,反而民间私妓兴起。苏州、南京、杭州等地更是明清时期的著名烟花地。当地最繁华、风景最好的地段都几乎被青楼所占据,比如著名的西湖画舫、还有著名的秦淮八艳等都为文人所追捧。

这一时期的青楼女子大多都精通琴棋书画,而且顶级青楼女子的生活水平也是非常高。

明清高级妓院的生活水准,已经豪华奢侈的让普通文人为之惊叹。

以苏州为例,当时著名的奢侈品什么惠泉水烹茶、四糙冬春米饭等,普通人一年也享受不到,但是“青楼中皆视为寻常日用所不可无”;各种价值数十万钱的金银珠宝翡翠,在高档的青楼中都如同瓦砾一般“视珠玉直瓦砾矣”!

到了清代,为了让中原臣服,压制汉人,清朝先后推出了剃发令、神话礼教制度,而大臣也失去了尊严自称奴才。对于青楼,清政府也是严厉打击的态势,康熙时期颁布律法“伙众开窑诱取妇人子女,为首照王老五骗子例斩决,为从发黑龙江等处给披甲人为奴”。

嘉庆年间《大清律》划定:“京城内外拿获窝娼至开设软棚,日月耐久之犯,除本犯照例治罪外,其租给衡宇房主,初犯杖八十,徒一月……”

可见清代禁娼是最明确也是最严重的,但这依旧没有禁住,民间卖淫依旧很严重,并且为了躲避法律,男性卖淫也开始露头。

《春明梦录》中记载:“京官挟优挟妓,例所不许,然挟优尚可通融,而挟妓则人不齿之。妓寮在前门外八大胡同,麇集一隅,地极湫秽,稍有自爱者绝不敢往。而优则不然,优以唱戏为生,唱青衣花旦者,貌美如好女,人以像姑名之,谐音遂呼为相公”。

天子脚下都这样,更别说经济更发达的南方地区了。

随着清代承平日久,从上至下都开始松懈起来,清代扫黄的禁令也开始陷入时有时无,只要不过分,也懒得追究的局面。

《清稗类钞》一书,在“娼妓类”中,用5万多字的篇幅,描绘北京、天津、奉天、兰州、苏州、上海、长沙、广州等24个地方的性产业概况,及各种轶事趣闻,相当详尽。

在曾国藩灭亡太平天国后,觉得江南太过于残破,于是亲自倡设六家妓院于清溪一带,于是短短数年时间,江南就恢复到旧有的局面了。时人还因此感慨曾国藩“公真知政体哉!”

“一时士女欢声,商贾麇集,河房榛莽之区,白舫红帘日益繁盛,寓公土著风闻来归,遂大有丰昌气象矣。”

古代朝廷对禁娼的态度变迁,其实也是贞洁观的变化。从管仲到宋代程朱理学的出现,贞洁观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到了明清时期,贞洁观已经成为束缚妇女的枷锁。

“存在即合理”,古代这些“烟花柳巷”的诞生其实是当时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产物,也反映了当时历史社会经济的进步,但其本质上则是封建社会和男权社会背景下的一种畸形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