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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文化特色及风俗禁忌介绍

时间:2019-07-17编辑:文二

议榔设有榔头(湘西称为“款头”或“款首”,广西融水称“头老”,贵州从江称为“该歪”,云南金平称“丛头”)一人,副榔头若干人,另有“硬手”和“老虎汉”(军事首领)、祭司、“行头”和“理老”(主持司法)等若干执事首领。

苗族的风俗_苗族的传统节日_苗族有什么禁忌

议榔头人根据“议榔规约”维持一方社会秩序。其主要职责为调解并处理争执田土和山林所有权的纠纷、婚姻纠纷、偷盗事件、民族内部纠纷、违反禁忌事件、互相残杀事件,并组织人们起来共同对敌、抗击外侮等等。

寨老、榔头一般不脱离生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阶级分化剧烈的地方,有了一些变化。在黔东南的一些地区,国时期有的寨老、榔头还兼任甲长、保长、联保主任,蜕变为地主阶级,利用议榔来维护本阶级的利益,使议榔的性质产生了变化。

议榔通过组织制定的习惯法榔规款约来进行管理,榔规款约一经群众通过,就成了不成文的法律。过去,苗族议榔规约在维护当地的生产、生活及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直至现代,在许多苗族地区,议榔的形式依然存在,议榔规约被换上了与现代社会生活相适应的内容,成为政府的行政组织及法律法令的有效补充,在社会生产和维护社会安定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3、理老制

理老(或称“寨老”、“乡老”)是苗族村寨中的自然领袖,他自然形成,不经选举产生,也不世袭。理老大致有三级:一个村寨的理老,称之为“寨老”或“勾往”,主要调解发生在本村寨内的纠纷;一个鼓社(氏族)的理老,称为“鼓公”或“娄方”,主要调解管理发生在本氏族内的纠纷;一片地方(包括若干村寨)的理老,称为“勾珈”或“大理头”,负责调解发生在本片地方内的重大纠纷案件。

理老熟悉古理古规,主持公道,办事认真,能言善辩,在人们心目中享有崇高的信誉和威望,对维护苗族社会的生产、生活秩序,曾起到过十分积极的作用。

二、饮食

苗族饮食习俗自有其特点。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为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麦、燕麦等为主食。

副食种类很多,肉类有自家养的家畜、家禽和鱼类,蔬菜有豆类、菜类、瓜类,此外还采集野菜和从事渔猎等以补充。酸辣二味是苗族生活中不可缺少之物。过去,由于山区缺少食盐,因此很多苗族人民终年淡食,只能以酸辣调味,日久形成习惯。

苗族人尤其喜欢吃酸,几乎家家户户都自制酸汤、酸菜、酸辣,腌制鱼肉,苗家的酸汤鱼肉嫩汤鲜,清香可口,闻名遐迩。苗族喜饮酒。平时劳作之余,喝一点酒,舒筋活血,消除疲劳;亲友来访,逢年过节,红白喜事,必以酒待客,久之形成了一套喝酒的传统习俗和礼仪,很多地方的苗族宴饮和敬酒时,还有唱酒歌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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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桂、黔交界地区的苗族还流行喝油茶,它不仅是苗家待客时必备的饮食佳品,而且还是平时饭前饭后的一种特制饮料,有些地方甚至以油茶当中饭吃。湘西、黔东北和重庆南部则将炒米茶作为过年节时饮用和招待亲友贵宾的高档饮料。

1、酸汤

酸汤是用米汤或豆腐水,放入瓦罐中3-5天发酵后,即可用来煮肉,煮鱼,煮菜。苗族的食物保存,普遍采用腌制法,蔬菜、鸡、鸭、鱼、肉都喜欢腌成酸味的。

苗族几乎家家都有腌制食品的坛子,统称酸坛。苗族酿酒历史悠久,从制曲、发酵、蒸馏、勾兑、窖藏都有一套完整的工艺。日常饮料以油茶最为普遍。

湘西苗族还特制有一种万花茶。酸汤也是常见的饮料。部分地区的杨姓苗族有不吃猪心等禁忌,除此之外苗族无过多的食物禁忌和要求,中国苗族典型食品主要有:血灌汤、辣椒骨、苗乡龟凤汤、绵菜粑、虫茶、万花茶、捣鱼、酸汤鱼等。

2、糯米饭

糯米饭是苗族主食之一,在苗族人民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为男女老幼喜爱之食品,人们认为吃粘米饭不顶饿,味淡,不及糯米饭香,不用菜也能吃下,不用筷子,手捏着吃极为方便。

凡逢走亲访友的礼品,各种节日(姊妹节)的主食,多为糯米做成的各种食品。有甑蒸绚白的糯米饭,染成五颜六色的花糯米饭,枕头形和三角的粽子、糯米粑,以及酿酒、长途旅行或上坡做活,多以竹制盒盛糯米饭储之随身带去食用。

3、小黑药炖鸡

在苗族村寨,只要家中来了贵客,他们都会炖制出香喷喷的小黑药鸡让客人品尝。这一美食不仅香味独特、营养丰富,而且“清肺排毒、散寒止咳、滋阴补肾、行血通经”,一直被丘北苗族同胞奉为款待上宾的佳肴和大病体虚的滋补良药。

小黑药别名草三角枫,属常年生草本,生长于阴凉潮湿的山地,其根、茎、叶皆可入药,苗族同胞常用它治疗肾虚、腰痛、哮喘等病症。其炖制出的鸡不仅香味独特、肉嫩汤鲜,而且还具有滋补、治病等特殊功效。苗族孕妇产后补身重要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