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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人之名》陈婷好讨厌

时间:2020-08-17编辑:苹果

《以家人之名》中陈婷无疑是小编最讨厌的人了,小编对她的想法应该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小编决不能理解她的行为。

悲剧的来源是陈婷去打麻将,把凌霄和凌霄的妹妹反锁在了屋子里。凌霄给妹妹喂核桃,凌霄的妹妹窒息而死。这是一场悲剧,谁都不想发生这样的事。可是,这事情就是真实的发生了。

陈婷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可是这事情就是发生了。我们不必去追究谁的责任,但我们不得不分清对错。而分清对错,仅仅为了避免这样的惨剧再次发生,更为了不让无辜的人受到牵连。

其一,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保护好孩子的责任和义务。

很多危险是可以预知的。就如同陈婷出去打麻将,她难道就真的觉得大孩子看小孩子,一点风险就没有吗?有。但是,她抱了侥幸心理。她觉得之前都没出过事,这次怎么可能出事呢。于是,她放心地把孩子交给了凌霄,于是她放心地出去打麻将了。

连凌霄的姥姥都说,陈婷这个妈当的太清闲了。而这样的事情,即使在凌霄长大了,依旧存在。陈婷再婚,又生了女儿。她的女儿骨折,凌霄白天要上课,而到了晚上,她则要求凌霄来照顾妹妹,给妹妹陪床。

凌霄的姥姥看到凌霄熬夜的黑眼圈,都不满于陈婷的做法。可是,陈婷丝毫不觉得自己做的不对,甚至她觉得凌霄就该去做这些事。那么她自己呢?不管是前一个女儿,还是后一个女儿,她对自己的女儿就没有责任吗?

哪怕凌霄成了一个高中生,他就能很好地完成给陪床的任务吗?万一他白天功课太累,熬不住夜怎么办?如果父母为了生计,不得已而为之,那么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可偏偏不是,陈婷是去打麻将,是自己去休息,而让一个大孩子去承担照顾小孩子的责任。可原本该承担责任的是陈婷。为人母,陈婷合格吗?

其二,让孩子替自己承担了责任,反过来怨恨孩子。

女儿死了,儿子目睹了女儿的死。

那时候的凌霄,也是个孩子,他以一个孩子的心智和承受能力去承担了这个悲惨的结局。陈婷想到的不是安慰,不是在失去了一个孩子后,去顾及另一个孩子,而是选择了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中,把所有的情绪和怨恨,都给予了自己的丈夫,还有受伤害更大的凌霄。

她一次次地说着,你为什么要给妹妹吃核桃。她想要凌霄以那样幼小的心灵接受,是他害了自己的妹妹。而她陈婷作为母亲是没有责任的。她也不想这样的。因为她不想,于是都是她丈夫不顾家才害死了她的女儿,都是她的儿子凌霄给妹妹吃了核桃,才酿成了这样的惨剧。

她歇斯底里,她不断地吵架,她不断地把自己内心的不能承受和痛苦,完全反馈给了她的丈夫和她的孩子。她不那么正常地给凌霄做饭,她不那么尽职尽责地照顾好自己尚需要照顾的孩子。

一个成年人,不去承担自己该承担的后果,不去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而是把自己的这种失职和偷懒造成的严重后果,都归咎于一个孩子的身上。失去女儿,她很痛苦。可难道,因为她也不想,因为她也痛苦,那么她就可以肆意伤害“受伤害更大”的凌霄吗?陈婷这样的母亲,毋庸置疑是不合格的。她没有好好地照顾女儿,更没有尽职尽责地照顾好凌霄。

其三,选择了抛弃凌霄。

凌霄的姥姥数落陈婷,你离婚就离婚,可你却不要孩子。当妈的不要孩子,早晚会后悔的。陈婷抛弃凌霄的那段。李尖尖问陈婷,是不是不要凌霄了。一个母亲是以怎样的狠心,才能明确地说出:“我不要了,给你吧。”

她抛弃了孩子,并且明确地告诉凌霄,她不要他了。凌霄长大了之后,性格一直是忧郁内向的。因为有这样自私和狠心的母亲,凌霄没办法不忧郁。他不断地做着救不了妹妹的噩梦,不断地想起他母亲对他的指责。还有那些饥饿,那些争吵,他小小地坐在楼道里,面无表情,任由那些伤害全部扑向自己,而他只能全盘接受。

陈婷走了,十年没有管过凌霄。而她的父母依旧不断地麻烦着凌霄的父亲,连带着还能理直气壮地声讨凌霄的不孝顺。可等到她回来了。她继续理直气壮地让凌霄的父亲帮她办事,然后理直气壮地去见了凌霄。

她是有多自私。她可能觉得凌霄的父亲,凌霄都欠她的。而且这种欠,还是他们一辈子还不清的。尤其是凌霄,陈婷觉得哪怕我伤害你,哪怕我抛弃你,哪怕我不管你,可只要你是我亲生的儿子,你就要把我当成最亲的母亲,你就该把我生的女儿,当成最亲的妹妹。至于这十年对你无私付出的人,她不感激,只是不满,只是觉得理所应当。

《以家人之名》播放至今,我从不觉得陈婷爱凌霄。她不爱凌霄,不爱任何人,只爱她自己。小编觉得李尖尖说的十分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