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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医生的待遇好吗?

时间:2018-01-05编辑:历史狂流

在德国,医生长期以来都是令人羡慕的职业。在德国每年的民意调査中,都位居最受人尊敬职业的前两位。

但在德国干医生这一行,只是名声好听而已。

之所以这样说,除了工作时间特别长(每周六十小时),算下来小时工资比普通职业高不到哪儿去,正常生活规律也受影响,而对医生八小时内外行为的规范更是严格。

譬如病人不同意,医生就不能自作主张,否则就要吃官司。反过来,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即使与己无关,不主动救治也不行。

更倒霉的是,哪怕尽心尽力了,最终可能还是摆不脱官司。

在医院上班时,由于有律师专职代理处理与病人的各种矛盾是非,情况稍微好点。但下班后,医生的职业风险也无处不在,遇到麻烦,当事人只有靠自己扯皮了。

我家住在紧挨瑞士边境的宁静小城。瑞士不肯加入欧盟,两国边境至今盘查依旧。德国当地边防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追查那些钻两国法律漏洞的违法犯罪。

例如,瑞士对待软毒品管理宽松,即使抽大麻也不算违法,吸引了不少德国的瘾君子越境享受。有人在快活之后,还不忘从长计议,总想偷带一些回德国,或赠好友或私下卖掉。这些在德国均为刑事犯罪,每当边防警察抓到疑犯,立刻就得采集证据,以便将来呈堂。

一些专业性强的项目少不了要请执照医生检查鉴定。所以,每逢周末或节假日妻子回家,常少不了接到当地德国警局的“突然邀请”。

老奸巨猾的疑犯都清楚证据的用途,被抓后,常会以各种借口想方设法推托检查。妻子很少遇到顺利的案例。只要疑犯自己不吐“同意” 二字,无论警察如何打保票,太太一定会遵守职业规范,拒绝检查。

这时,警察只好请她出去回避,再对疑犯使出“十八般武艺”软硬兼施,直到对方答应。尽管太太一直严格奉行“不获同意不检査”的原则,但还是麻烦不断:在法庭上,常有人在控告警察虐待时,举出“被迫答应接受检查”的事例。

虽然嫌犯在此并非针对医生,但医生就得三天两头放下工作被法庭传去作证。而德国法庭计算证人出庭的误工、路费等补助时,往往参照证人收入考虑,年收入越高,得到的补助就越少,医生就只能为社会安全做“贡献”了。

在德国,各行各业的人八小时以外看来都比医生自由。然而干医生这一行,且不说自己分管的病人,就是在外面遇到不相识的人发病,也非管不可,不然就麻烦大了。

有一天,妻子的一位同行与女朋友周末出去吃饭。邻桌一位客人突然心脏病发作,出于职业本能,他立刻叫饭店老板打电话给医疗急救中心,然后接着用餐。

急救医生赶来作出处理,抬人上车去医院。可惜病人在路上就命归黄泉。这医生怎么也没想到,死者家属不久后居然把同为食客的他告上法庭,罪名是身为医生不作为,导致病人死亡。

这同行大呼冤枉,法庭上,他千方百计解释自己另有专注领域,对心血管疾病不熟悉;如果“不作为”,怎么会立刻叫饭店老板去打急救电话呢?最后总算免去牢狱之灾,但行医执照是难保了。

与他相比,妻子的另一位同事更是冤枉。

这位女同事登上飞往肯尼亚的飞机去度假,飞行途中突然听到广播,说有乘客患重病,急需一位医生处理。她立刻挺身而出,仔细检查后,她判断病人症状比较复杂,而飞机上又没有相应的检查仪器设备。

无奈,她把情况如实告诉机组人员。机长与地面通话联系,得到指令:是否立即着陆还是飞到目的地再处理,应听从机上医生安排。考虑到人命大过天,女同事毅然建议飞机就近着陆救治。

女同事对这类情况习以为常。度假期间尽情一玩,早把这段小插曲忘到九霄云外。等她回家打开信箱一看,航空公司把她告上法庭。

对方律师称:本公司因客机中途落降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皆源于医生的错误决策,要求女同事作出经济赔偿。理由是航空公司事后根据病人在地面医院救治检查的结果鉴定,认为该病人完全可以飞到目的地后再进行医治。

女同事哭笑不得!医生医术再高超,如果缺乏相应的检査设备,要对突发病情正确诊断哪能打包票呢。

瞬息之间要作出抉择,对医生而言,生命当然高于金钱。然而,即使知道航空公司胡搅蛮缠,这位女同事也不得不花上许多精力去自我辩白。

看到并经历了许多类似事例之后,我常打趣妻子当初应该学法律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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