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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医药浴法列入非遗藏医药浴法简介非遗是什么?

时间:2018-11-29编辑: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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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医药浴法列入非遗

2018年11月28日,中国“藏医药浴法”被正式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十三届常会上,中国申报的“藏医药浴法——中国藏族有关生命健康和疾病防治的知识与实践”通过审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也是中国第四十个入选《非遗公约》名录的遗产项目。藏医药浴法,是通过沐浴天然温泉或药物煮熬的水汁或蒸汽,调节身心平衡,实现生命健康和疾病防治的传统知识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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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医药浴法简介

藏医药浴法是将全身或部分肢体浸泡于药物煮熬的水汁中,然后卧热炕发汗,使腠理开泄,祛风散寒、化瘀活络,达到治病目的的一种疗法。 藏医经典《四部医典》中,列有专章讲述药浴疗法。

2018年11月28日,中国“藏医药浴法”被正式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藏医药浴法是什么疗法?

藏医药浴疗法是将全身或部分肢体浸泡于药物煮熬的水汁中,然后卧热炕发汗,使腠理开泄,祛风散寒、化瘀活络,达到治病目的的一种疗法。 藏医经典《四部医典》中,列有专章讲述药浴疗法。13世纪藏医南北两派和新宇妥·元

除水浴外,还可用“缚浴法”,其法是将上述药物放入布制小袋中,包好并捆缚在患部,也可起到与药水浴同样的作用。但这种方法只适用于病患部位较为局限者,全身性疾病患者仍以药水浴为宜。此种疗法,可驱逐湿毒,治疗黄水病、消渴症,疗效显著。

敷浴法根据病情需要,分为清热敷浴和祛寒敷浴两种。

1、清热敷浴

方药1:各种谷物粮食,磨成细粉;芝麻油或陈年植物油调和,用布包扎,不可过紧。 主治:头部破裂,致病邪散于脉者。 用法:先将患部头发剃尽,把药包置于其上,吸收黄水,留有未尽脓血及黄水,再用吸角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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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药2:麻花艽花研细,奶酪调和,敷浴。 功用:消热性作肿。

方药3:各种鲜花(毒花不用)煎煮后敷浴。 主治:热病散布于脉道。

2、祛寒敷浴

方药1:干酒糟、两头尖,用酒煎煮后敷浴。 功用:对四肢发肿之疾患,浴后使之化脓。

方药2:鸽粪,用酒煎煮后敷治。 功用:敷于患部,促使化脓。

方药3:各种动物骨头,用酒煎煮后敷浴。 主治:关节刺痛。

藏医药浴法怎么样?

一、适应症 四肢强直或挛急,跛跷,疖痈,炭疽,新旧疮疡,各种皮肤病,妇女产后病,肌骨黄水充斥,特别对类风湿性关节炎治疗甚效。

二、禁忌症:发烧,妊娠,严重高血压,严重心肾疾病,活动期结核,浮肿等不适宜用此法。

三、原理探讨《藏医药选编》记载,圆柏枝主治肾病,黄花杜鹃叶平骚扰引发的培根邪等病,水柏枝清肉毒,麻黄扑杀窜人脉中血虫而清肝热,"坎巴"能使血液平衡,兼清黄水而疗关节肿胀。五味配合,具有"祛痰化湿,清热解毒,活血化瘀,益肾壮腰等效能。再加辅助药方、白酒、麝香等,治疗四肢僵直拘挛,胃火衰败,脾血不足,腰风寒,疮疡皮肤等疾病。现代医学研究证明,藏药浴对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有效率达94.3%。可通过提高类风湿性关节炎的CD8细胞和降低CD4细胞水平而达到对该病的免疫调整作用。

四、注意事项 药浴前停止服用激素与非甾类抗炎药2周以上者才可药浴。治疗期间必须保温、避风湿、卧床休息,食用羊肉汤等热性营养食品,禁止剧烈活动、劳累、风吹雨淋和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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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医药浴法列入非遗的意义

藏医药浴法列入代表作名录,有助于从整体上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见度,并提高对其重要意义的认知,促进不同民族关于生命健康和尊重自然的对话,也体现出国际社会对保护传统知识与实践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藏医药浴法列入代表作名录,是一个新的起点,相关部门将根据已制定的保护计划,积极支持相关社区、群体和个人组织实施系列保护措施,做好藏医药浴法的传承与实践。

非遗简介

非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简称。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公约所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1、 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3、 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梅花篆字)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