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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杀予夺
拼音

[shēng shā yǔ duó]

注音

[ㄕㄥ ㄕㄚ ㄧㄩˇ ㄉㄨㄛˊ]

繁体

[生殺予奪]

年代

[古代成语]

近义词

[草菅人命]

反义词

[壮烈牺牲]

感情色彩

[中性成语]

使用频率

[常用成语]

基本解释

生:让人活;杀:把人处死;予:给予;赏赐;夺:剥夺;处罚。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赏罚大权。

成语出处

《周礼 春官 内史》:“五曰杀,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夺。”

使用方法

联合式;作定语;含贬义

例子

干这种职务的人大半是带工的亲戚,或者是在地方上有一点势力的流氓,所以在这种地方,他们差不多有生杀予夺的权利。(夏衍《包身工》)

翻译(英语)

have sb. completely in one's power

翻译(日语)

生殺与奪 (せいさつよだつ)

翻译(俄语)

произвольно распоряжаться жизнью и имуществом

翻译(其他)

<法>pouvoir abso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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