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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被害真凶究竟是何人

时间:2017-06-29编辑:梓岚

在无数中国人的心目中,岳飞是位令人敬仰的抗金英雄,而秦桧是奸臣,是杀害岳飞的元凶。但长期以来,不断有人对秦桧是杀岳元凶这一结论,提出异议。

毫无疑问,秦桧对岳飞之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细加思索,人们不禁要问,秦桧当时的权势达到什么程度?是否已经能够“挟虏势以要君”,玩弄高宗于股掌之上?有人指出,秦桧虽极受高宗宠信,但尚不能任意摆布高宗,铲锄异已。绍兴九年(1139),秦桧正积极对金议和,枢密院编修官胡铨上疏反对,并要求“斩秦桧之头挂诸街衢”,秦桧恨之入骨,却也未敢任意杀害他,说明秦桧尚不能背着高宗,随意处置大臣。

对胡铨尚且如此,又怎能擅自处置有赫赫战功的岳飞呢?第二年,金兵破坏宋金和议,再度攻占河南地区,竭力主和的秦桧惶惶不可终日,惟恐高宗因金人的背信弃义而迁怒于自己的议和政策,直到探知高宗的和议态度未变,才安下心来。这说明秦桧本人也担心地位不稳,他的惶恐不安,正是地位不稳的表现。既然如此,就很难断言秦桧有背着高宗杀害岳飞的魄力。值得注意的是,岳飞的狱案,当时被称作“诏狱”。宋代的诏狱,是由制勘院“承诏置推”,然后“公开榜示”,从发出指示到最后榜示,都有一套司法程序,秦桧无法作用于其间。显然,在这种情况下,秦桧的权势再大,也是无法公开“矫诏”杀害大将的。

权势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秦桧,不能任意杀害岳飞,那么,谁是杀害岳飞的元凶呢?

岳飞死后,有悼诗曰:“自古忠臣帝主疑,全忠全义不全尸。”已把岳飞被害的责任,归于帝王的多疑,指出杀害岳飞的罪魁祸首,是权在秦检之上的宋尚宗。后世学者也指出,宋太祖有不杀大臣的誓约,因此宋代向有优礼大臣的传统,历代君王一般尚能遵守祖训。岳飞位至枢密副使,是国之大臣,最后赐死于大理寺,没有高宗的允许,别人是不敢有违祖宗圣训、滥开杀戒的。秦桧死后,高宗曾为许多人平反,不少大臣上疏,要求为岳飞恢复名誉,但高宗都不予理会,此中亦可见局宗对岳飞被杀一事的态度。

岳飞自总发从军,立志尽忠报国,二十多年无年不战,无月不征,所建功业,为当时诸将之冠,高宗也一向视他为军事支柱,为什么要做这种自毁长城的事呢?人们认为主要原因有三,其一是岳飞一心想“迎回二圣”,即收复被金占领的土地,迎回被金兵掳去的徽、钦二宗。然而,正由于徽、钦二宗被掳,才使高宗得以登上皇帝的宝座,岳飞的打算,欲置高宗于何地?岂不是让他当不成皇帝?这是一个无法公开的理由,但足以让高宗对岳飞恨之入骨,以至于动了杀心。其二,防范武将一直是赵宋王朝恪守的家法,功高权重的武官,往往被看成是对皇权潜在的威胁。岳飞个性强,自认为对国家有利的事即我行我素。如绍兴七年,岳飞闻金人欲立钦宗之子于汴京,即上

疏请皇子出阁以定人心,本出于一片忠心,却被误认为有异志,薛弼就说:“鹏(举)为大将,而越职及此,取死宜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〇九)绍兴十一年,岳飞倡言放弃山阳,也使高宗恼火:“飞意在附下以要誉,故其言如此,朕何赖焉?”(同上书卷一四一)这些事都使高宗觉得岳飞自恃掌兵权,已构成对自己的威胁,不杀一不能儆百,故下决心收兵权,除去立下汗马功劳的岳飞。

其三,虽然无能的高宗奉行投降主义,对金称臣、割地、献岁币,实在不能再屈己了,但这样屈辱的和议,也有许多暗中的交换条件。如秦桧独相十八年,虽然干尽坏事,但高宗始终重用他,这是因为遵照金人“不得辄易大臣”的条件。据说,兀朮有“必杀岳飞而后可和”之言,为了表明求和的诚意,高宗只有除掉岳飞这一障碍了。除上述三点以外,另有一种解释颇具新意:高宗在其子赵毐死后,感到处境悲凉,特别思念被金人掳去的生母韦太后,曾向金人表示,只要让太后回归,什么条件均可答应。

金人利用了高宗这一心理,以释母必杀岳飞为交换条件,迫使他下了毒手。总而言之,高宗杀害岳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许多学者虽然对高宗真正的动机难以断言,却都赞同杀岳飞的元凶是高宗这一观点。明代文徵明的一阕《满江红》:“岂不念,中原蹙,岂不惜,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古休夸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可说是这种观点的代表作。

杀害岳飞的元凶之争,已进行了九个世纪,孰是孰非,仍难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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