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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整顿社会风气

时间:2017-07-12编辑:梓岚

对于曹操如何管理社会,以及有关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主张或措施,历史上留下的可供深人研究的资料很少。但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即:他对这些方面亦曾给予了充分的注意。

曹操重视社会风俗、辟除邪淫之气、倡导淳厚之风,从其刚刚出仕、初露睁嵘之时就有过精彩的表演。禁断淫祀就是其突出的表现。禁断淫祀,始为于郡国(济南相任上),后行于封域,既秉汉政,“普除淫祀”,在历史上产生过积极而重大的影响,已如前述。

曹操平定冀州后,瞻望形势,前途可喜,因而在其军事之余,根据河北实际,不仅轻其民赋,而且立即开始谋略稳定社会和整顿社会风气、兴办教育等诸多治国大计问题。他赦免了在袁氏统治时期为袁氏做事的人,发布了《赦袁氏同恶令》其与袁氏同恶者,与之更始。”与此同时,他有针对性地发出了一些有关整顿社会秩序与社会风气的教令,见于史者,一是“令民不得复私仇,禁厚葬,皆一于法。”可惜不知此法有些什么具体规定,亦不知“令”文全部内容。二是作《整齐风俗令》,令文说:

阿党比周,先圣所疾也。闻冀州俗,父子异部,更相毁誉。

昔直不疑无兄,世人谓之盗嫂;第五伯鱼三娶孤女,谓之挝妇《三国志•魏书•公孙度传》。《三国志•魏书•夏侯惇传》。《三国志•魏书•典韦传》。《三国志•魏书•韩暨传》。翁;王凤擅权,谷永比之申伯;王商忠义,张匡谓之左道:此皆以白为黑,欺天罔君者也。吾欲整齐风俗,四者不除,吾以为羞。两个令文,主要涉及三大问题,(1)不准许复私仇;(2)禁止厚葬之风;(3)反对阿党比周,欺天罔君。

复私仇是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互相仇杀,宗族械斗,一向影响社会安定。仅据《三国志》列传所见,就不乏报私仇之例,大者如公孙度官报私仇。公孙度以玄菟(治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小吏进身,为辽东郡所轻,后为辽东太守,到官即把轻视自己的襄平(今辽宁辽阳)令公孙昭杀掉,同时把郡中名豪大姓田韶等“宿遇无恩”者,“皆以法诛,所夷灭百余家”。

小者以忿轻杀,如夏侯惇,“年十四,就师学,人有辱其师者,惇杀之”;典韦,志节任侠,襄邑刘氏与睢阳李永为仇,“韦为报之”,怀匕首人李永家杀永及其妻,徐出步去,一市尽骇;韩暨,同县豪右陈茂诬其父兄,暨“明结死士”,杀茂,“以首祭父墓”。另外,河北地近少数民族地区,多受原始风俗的影响,又加袁氏统治十数年,政令不通,礼教不行,人少谦让之礼,更加助长了复仇风气的盛行。曹操进驻河北,立即将其作为一个重要问题加以整顿,可见复私仇之风的普遍和严重。嗣后,终操一生,河北地区尚称稳定,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曹操禁复私_禁令确曾发生过作用。

厚葬之风,其来久矣,孔孟犹尚病诸!孔子说,“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易,杨伯峻注为“仪文周到”)也,宁戚。”(《论语•八佾》)虽然如此,厚葬之风,仍愈演愈烈,其最重要的原因当然是帝王自为奢葬,天下效之。厚葬,劳民伤财,对于政治尚未安定,经济尚未复苏的河北来说,的确是又一大的鄙俗。此风不除,同样不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因此,曹操必欲尽速除之。败袁氏之后,他立即发出了禁止厚葬令。反对厚葬是曹操的一贯思想,这同他的凡有生命的东西“莫不有终期”、“神龟虽寿,犹有竟时”的世界观是有关系的。他不仅这样对社会、对别人,也这样对自己。十五年后,他在《遗令》中就曾嘱咐后人,他的丧事从简。因此,对曹操的禁厚葬令,应作为他立意移风易俗的思想加以肯定。

《整齐风俗令》的中心思想是反对“阿党比周”。凡居统治地位者莫不痛疾“阿党比周”。因为这是对于统治政权极为不利的。曹操所谓“先圣所疾”的道理也在于此。从《令》中可知,河北在袁绍的统治下,形成了一种极坏的风气,人们结成了不同的派别,党同伐异,互相攻击。曹操严厉斥责了人们各归一派,甚至“父子异部,更相毁誉”的习俗。父子分属不同派别,互相攻击,不顾人伦大义,派别之间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惜颠倒黑白。曹操决心除此风俗。他引述了四个历史故事,以说明“阿党比周”、谎言惑众的危害。

西汉中大夫直不疑朝见汉文帝时,有人诋毁说:“不疑状貌甚美,然特毋奈其善盗嫂何也!”不疑说:“我乃无兄。”东汉第五伦朝见光武帝,帝戏谓,听说你做小官的时候曾经打过老丈人?伦回答说臣三娶妻皆无父。”刘秀听后,大笑。西汉成帝的舅父王凤擅权,谷永“阴欲自托”,上奏吹捧王凤就像周之申侯扶立外甥周平王一样,“骨肉大臣有申伯之忠”。西汉成帝丞相王商“为人多质有威重”,王凤怨商,以大中大夫张匡诬王商“执左道以乱政”。曹操认为,这些事例都是“以白为黑,欺天罔君”的行为,要想整齐风俗,这类事情不得不予以清除。

曹操重视整齐风俗,甚至对于有伤人们身体健康的生活习俗也注意到。他征讨高干时得知太原、上党、西河、雁门诸郡有“冬至百五日皆绝火寒食”的风俗,毅然下了一道命令,“令到,人不得寒食。若犯者,家长半岁刑,主吏百日刑,令、长夺一月俸。”曹操整齐风俗,重在谋求社会稳定,旨在惩前毖后,并不想扩大打击面,因而此前还发过一个《为徐宣议陈矫下令》:

丧乱以来,风教凋薄,谤议之言,难用褒贬。自建安五年以前,一切勿论,其以断前诽议者,以其罪罪之。

陈矫本为刘氏子,出继舅父后娶本族女为妻,徐宣常常引以为辞非议陈矫。曹操从稳定大局出发,遂有此令;同时也不排除是阻止人们谈论“同姓不婚”这个对于曹氏来说非常敏感的话题。断限止谤,说明曹操对于整齐风俗不仅决心很大,而且某些具体措施考虑得也很细致。

诸此都说明,曹操对于整顿风俗确曾下过真功夫。因而对于淳厚风气,摒除鄙俗也必定产生过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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