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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君制度怎么设立的

时间:2018-06-01编辑:梓岚

康熙是清代有名的圣君,有子35人,女20人,嫡出最长者为胤礽,康熙十四年曾被立为皇太子。后康熙在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十月,第二次废黜胤礽。第二年二月左都御史赵申乔上奏请求再次册立皇太子,这是二次废太子后,朝臣第一次为此事上奏请求。康熙看罢奏疏后,特别召集群臣说明此事。

他说:“立储大事,朕岂忘怀,但关系甚重,有未可轻立者……今欲立皇太子,必然以朕心为心者,方可立之,岂宜轻举。”谕旨表明,接受了两次废立太子的沉痛教训,又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储位之争的局面,康熙正在深入思考皇储关系、储君标准、建储方式等重大问题,力图寻找一个较好的办法,避免以往的失误;在没有找到可行方法之前,决不草率册立。他向群臣公开陈述他的观点,表明他在晚年已开始拟订新的建储计划了。

康熙在经过4年多的总结、思考以及对储君的精心选择后,开始实施他的建储计划了。

第一次建储之议出现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据《清世宗实录》载:“康熙五十六年冬,圣祖仁皇帝召诸王子,面询建储之事。”朝鲜使臣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四月从中国返回朝鲜后,禀告朝鲜国王:“臣来时问太后葬后,当有建储之议。”建储之事虽然到处流传,反响很大,但人们对其具体内容却毫不知晓。这表明玄烨只是就建储一事征询皇子与重臣的意见,他本人并未表露态度,更未作出任何决定。可见他对储君人选、册立日期等重大问题,已开始有意识地采取保密措施了。

“长篇谕旨”出现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康熙在皇太后病危,自己也重病缠身的情形下,召集全体朝臣,商讨建储的有关问题。“长篇谕旨”的说法便由此而来。

康熙五十二年二月及五十六年十一月两个谕旨构成了新的建储计划。与嫡长子皇位继承制度相比较,它的具体的方略,如皇帝全权决定储君人选,“有德者即登大位”“择贤而立”的择储标准,对储君人选以及建储的有关问题的保密原则等等,都比较新颖,而且秘密色彩浓厚,因而可称之为秘密建储计划。如果这个计划能贯彻执行,并且形成制度,将会减少传统建储制度的某些弊端,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康熙对实施两千多年的建储制度进行了改革,尽管他本人并未认识到这样做的意义。

这一秘密建储计划的核心是皇帝全权决定储君人选,完全排除统治阶层中任何集团或个人对建储的干扰。从一定意义上讲,也是其他三部分得以实施的先决条件。这一点得不到保证,其他三部分也无法实施。

虽然康熙通过“择贤而立”的方式选择储君,但其主观上并无废除嫡长子继承制的意图。康熙的宗法观念浓厚,认为诸子之中,“允(胤)礽居贵”。在胤礽被废后,他已无嫡子,皇长子胤禔也获罪幽禁,所以只能把目光投向其他庶子。

再者,对储君暗中进行培养、考察,储君如果表现不佳予以撤换时,由于没有让其知道这件事,不会引起任何不良后果,这样皇帝在对储君的选择上,就完全抓住了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