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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时期文字狱主要案件

时间:2017-09-13编辑:梓岚

据《清代文字狱简表》统计,乾隆在位60年,退休后仍不舍得弃权,又管4年,共计64年,制造的大规模、中规模和小规模的文字案共计130多起,可以说五个月就要对文人“刀斧伺候”一次。尤其集中于乾隆中期,是三朝中最密、文祸最多的时期。

乾隆大兴文字狱的目的是借此彻底消除汉人的反清民族意识。实际上,大多数因文字狱受害人并没有传播反清思想。一部分人只是一时性起抒发对剃发易服的一丝不满,对明朝的一些眷恋,对自身境遇的悲叹。更多的受害者纯粹是统治者望文生义的结果。乾隆朝的文字狱达到疯狂、残酷与荒唐的地步。

鲁迅先生曾经对清代文字狱有一段精辟的概括:大家向来的意见,总以为文字之祸是起于笑骂了清朝,然而,其实是不尽然的。有的是鲁莽;有的是发疯;有的是乡曲迂儒,真的不识忌讳;有的则是草野愚民,实在关心皇家。

孙嘉淦伪奏稿案

乾隆十五年,社会上流传所谓孙嘉淦伪奏稿。孙曾官至部尚书,署翰林院学士,生性耿直,敢于犯颜直谏,很有社会声望。因此有人冒其名写奏稿,指责乾隆“五不解十大过”(据后来所传,说奏稿主要内容是批评乾隆南巡扰民,奢侈浪费和奖罚不公等)。乾隆大怒,说:“此案文诬谤朕躬,全属虚捏。”他命令负责追查此案的侍郎钱陈群“不得存稿,若欲留以取巧沽名,将来别经发现,并尔子将不保首领”。

他下令各省巡抚各级官员严查伪稿炮制者和传布者。至同年十一月,仅四川就逮捕了疑犯二百八十多人。山东曾发现伪奏稿,山东巡抚认为“毋庸深究”,被乾隆革职查办;御史书成上疏委婉提出劝阻,说此案旷日持久,“株连终所难免”,恳将现在人犯悉行免释。乾隆读后勃然大怒,连降二道谕旨申斥为“丧心病狂之言”,书成遭革职服苦役处分。自此无人敢谏。

在连续追查过程中,“情伪百出,有挟仇诬报者,有受嘱开脱者,有畏刑伪承者,甚至教供串供,附会迁就,株连扰累”。总之,因此案弄得人心惶惶。乾隆十七年十二月,江西巡抚鄂昌奏报长淮千总卢鲁生父子传抄伪稿;逾月,军机大臣在刑讯诱供中得知南昌守备刘时达父子同谋。乾隆十八年三月,卢鲁生被凌迟,刘时达等俱定秋后裁决,亲属照便连坐。办案和审讯不力的大员如江西巡抚鄂昌、按察使丁适让、知府戚振鹭等俱被革职拿问,交刑部论罪;连两江总督喀尔吉善、漕运总督瑚宝也被革职问罪。

其实此案疑点很多,证据不足,卢的供词前后矛盾,他说伪稿是刘时达所给,但二人并未对质,又无其他证据,即匆匆将刘凌迟处死。负责审理此案的官员因怕担“不力”的罪名,所以即使罪证不足,也匆匆定案。

乾隆虽未加罪孙嘉淦,但孙吓得终日心惊肉跳,而面对身边哭泣的妻儿,自悔以前不该耿直敢奏,致使别人冒自己的名字写伪奏稿,惹今日之祸。乾隆十八年,孙惊俱而死。在文字狱的腥风血雨中,正气与傲骨俱丧,敢于直言的人就更少了。

胡中藻诗狱

乾隆时期也有许多文字狱,比较有名的是胡中藻诗狱。胡中藻是鄂尔泰的学生,鄂尔泰和张廷玉都是雍正的得力军机大臣,同受雍正遗诏辅佐乾隆。乾隆即位后,二人发生矛盾,依附二人的官员也分成两派,互相攻击,乾隆知道这种情况后曾多次进行调解。后来鄂尔泰死去,张廷玉也退休,但两派仍然倾轧不已。

鄂尔泰是满人,党徒多为满人官员;张廷玉是汉人,党徒多为汉人官员。满汉官员之间互相猜疑,从而发生了胡中藻诗狱。胡中藻是鄂尔泰的门生,为内阁学士,作了一本《坚磨生诗集》,极力颂扬鄂尔泰,攻击张廷玉。鄂尔泰之侄鄂昌任广西巡抚,援引世谊,与胡世藻作诗对答,往复唱和。乾隆很厌恶朋党门户之争,见多次调解无效,就想借文字狱惩一儆百,刹一刹党争恶风。

他从胡中藻诗中摘出许多句子,进行曲解。例如,“一把心肠论浊清”一句,说作者故意把“浊”字加于清朝国号之上。“南斗送我南,北斗送我北”一句,说作者南北分提有意制造满汉对立。“亦天之子亦菜衣”一句,说天子句中用两个“亦”字是大不敬等等。此外,又摘出胡中藻主考时所出试题,内有“乾三爻不像龙说”,说:“乾隆及朕的年号,龙与隆同音,这显然是有意诋毁于朕。”

又指责鄂昌说:“出身于满洲,历任巡抚,见此等犯上诗文非但不知愤恨,反而丧心病狂,与之唱和,真是罪不容诛。”结果胡中藻被抄家,判为凌迟,后改为弃市。鄂昌赐死,连鄂尔泰的灵牌也撤出了贤良祠。

徐述夔案

其他文字狱也是多由文字狱牵强形成的。扬州举人徐述夔的诗中有“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等句,被牵强为灭清兴明。礼部尚书沈德潜作诗咏黑牡丹,有“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之句,被曲解为辱骂满清夺了朱氏江山。二从皆被戮尸。江苏生员韦玉振行文中僭用了一个“赦”字,被仗刑三百,服役三年。湖北生员程明湮给人写寿文,用了“创大业”三字,被凌迟处死,亲属也受到牵连。

安徽贡生方芬的诗集中有“蒹葭欲白露华清,梦里哀鸿听转明”一句,被刨坟戮尸,祸延子孙。“清风”、“明月”是历代文人的热门话题,作诗行文稍有不慎,就被牵强成罪,横受诛戮。文字狱的兴起给一些挟怨小人提供了报仇之机,挖空心思在对方诗文中寻字摘句,进行诬陷,狱案一成就是家破人亡,株连亲友。

安能敬案

中央政府咬文嚼字、乐此不疲,地方政府为邀功请赏、扩大战果,恨不得挖地三尺。说白了也就是投皇帝之所好,挠皇帝之所痒,借无辜文人的鲜血,染红自己的顶戴花翎罢了。当然,其间也不乏文人失尊拍皇家马屁拍到马腿上,把性命拍丢的主儿。

如冀州秀才安能敬,写一首“恩荣已千日,驱驰只一时,知主多宿忧,能排难者谁”。从诗作水平来看,此秀才可能刚刚出道,笔功稚浅,心里想的和落于笔端的错位大,鸿沟宽,累得他满头大汗,才得一首四句小诗,本意是想对清朝歌功颂德,不想竟被曲解为咒骂皇帝有忧有难,无人辅佐。安能敬被抓进大牢,拉上大堂,皮开肉绽后,他红着脸说了一句实在话:“我原要竭力称颂,无奈说不上来。”#p#分页标题#e#

全祖望案

无独有偶,著名学者全祖望也曾干过此类倒霉事。他曾在《皇雅篇》中大叙雍正得位之正的问题,谄媚之意彰显,单等皇帝发现。可惜的是,皇帝还没看到,却被仇家瞅出了问题。全祖望的文章内有“为我讨贼清乾坤”之句,冠“贼”字于“清”字之上,被仇家指责为大逆不道上奏乾隆,后因有朝廷官员竭力为之辩解,才得以幸免。这马屁拍得又是一个不值。

智天豹案

乾隆数十年屡兴大狱,缺德事干得真是不少,因而到了晚年,对“老”、“死”一类的字眼忌讳莫深。如乾隆四十四年,直隶的一个能人智天豹,数十年修得一本万年历,为讨好乾隆,特托人献给乾隆一本。不料,乾隆看后,发现该历只编到乾隆五十七年,越品越觉得不对头,这小子岂不是在变着法子咒朕早死?智天豹因巴结皇帝而掉了脑袋,冤情至深。

沈德潜剖棺戮尸

乾隆的诗词是纪晓岚偶尔代笔,礼部侍郎沈德潜才是乾隆的全职枪手,没想到扯出一桩文字狱。沈德潜常年为乾隆代笔写诗。死后,家人给他编纪念文集时,稀里糊涂把帮乾隆捉刀的诗编进书里。乾隆隐忍不发,1778年终于找到了报复机会。这年四月大学士刘罗锅举报说,江苏举人徐述夔诗集《一柱楼诗》有反诗,查案时发现沈德潜曾为徐述夔写过序!此时沈德潜已死,于是剖棺戮尸,挫骨扬灰。

刘三元案

一个刘三元,此人神经有毛病。某日,他疯气一犯,对着衙门大喊:我乃汉室后裔,要众官扶持。此等书面语言大老粗是说不出的,这个刘三元很可能是位落第秀才,因屡试不第,压抑而疯。可惜,乾隆政府并没有因精神的问题赦免他,判他个一刀之刑。

《忆鸣诗集》案

卓长龄著《忆鸣诗集》,“鸣”与“明”谐音,被人指为“忆念明朝”,上报给乾隆。乾隆帝一看,问题更是严重了一层,连卓氏的家人都携带着一齐深恶痛绝之,称他们“丧尽天良,灭绝天理,真为复载所不容”。

乾隆五十三,湖南耒阳的老秀才贺世盛,多次科举都没及第,只得靠代写词状为生。不平事经历得多了,便把经手的案件拼凑总结出一部《笃国策》。写成之后,立即上京城投献,以待取悦龙颜,换得一官半职风光风光。不想此书涉及了批评捐官制度的问题,取悦不成,反而被定为“妄议朝政”,被判了斩立决。

安徽贡生案

乾隆四十四年五月,乾隆不知从哪弄得一本文集。文集的作者系安徽一贡生:书很有可能是自费出版,就像掏腰包出书一样,算是文学生涯的一次总结。此贡生也是怀着此种心理为自己的文学生涯“总结”了一下,并为这次“总结”自撰序言,把多年人仕不顺的牢骚话全兜了出来。本以为发行量不大,安徽贡生并未将序言之事放置于心。事不凑巧,“文集”被乾隆偶然“宠幸”到了,其结果可想而知:贡生被斩首不说,连其子和处理该案不力的知县也被判以死缓。

《字贯》案

乾隆四十二年,江西的一个老学究深居书斋多年,不懂官场规矩,更不知道满清皇帝文化心理上的软肋所在。当他看到《康熙字典》中存在的问题,便犯上了知识分子的较真病,私下删改不说,还另编《字贯》一书。《康熙字典》乃钦定之书,敢于对该书进行批评,自然是“罪不容诛”。

江西巡抚海成侦知此事,不敢怠慢,立即上报朝廷,又将老学究革去举人,投入大狱,隔三差五地提出来审讯,同时又把案宗上交乾隆。乾隆在审理案宗时,发现该书凡例中将康熙以下以至他自己的庙讳、御名各以本字开列,“深堪发指”,立即传旨将罪犯移押京师,照大逆律处决。同时巡抚海成也受牵连。他虽首举有功,但却因未及时发现这一重大问题,而被乾隆咬牙切齿地斥为“天良昧尽”,革职下狱。

石卓槐《芥圃诗钞》案

石卓槐,湖北黄梅县监生,在其《芥圃诗钞》中,有“大道日已没,谁与相维持”等句,被仇家徐光济告发,乾隆批道:“大清主宰天下,焉有大道没落之理?又焉用别人维持?”于是乾隆四十五年,石被凌迟处死,其家属按律例株连,被认为是办案不力的官员也被革职流放。

程明湮读史书批注案

乾隆四十六年,湖北孝感县生员程明湮在读《后汉书·赵壹传》中的五言诗“文籍虽满腹,不如一囊钱”后,批下“古今同慨”四字,被人告发,判斩立决。

魏塾读《徙戎论》批注案

山东省寿光县民魏塾读史时,对一千多年前晋代大夫江统写的《徙戎论》作了一些批注。《徙戎论》针对当时原居住西北的羌、氐族逐渐迁入中原的情况,建议迁徙他们回原处,使“戎晋不杂,各得其所”。此议未被晋政权采纳。

魏塾对此加批语,说那时“在朝诸官俱是驽才猪眼,不用江统之论,遂酿成五胡之灾”。经人告发,乾隆认为五胡、戎狄是映射清朝。魏塾被斩立决。从这两案例看来,不独写诗文可能被认为是反对清朝,即使是读诗书写几句感想批注,也可能有罪。

祝庭诤《续三字经》案

江西省德兴县有祝氏家族,因田产纠纷,祝平章挟嫌告发其族兄祝侠家藏乃祖祝庭诤所著《续三字经》有“悖逆”语,经官府查抄,发现该书内“于帝王兴废,尤且大加诽谤”,如写元朝有这样几句:“发披左,衣冠更,难华夏,遍地僧。”

这本是祝庭诤老人为教儿孙识字并知道点简明历史而写的手抄稿,并未流传。此时却被认为是借写元朝影射清朝,“明系隐寓诋谤”,结果已故的祝庭诤被开棺戮尸,祝侠及其十六岁以上的子孙均被斩立决,有关人员也被株连。戴移孝《碧落后人诗集》案

乾隆四十四年,安徽的戴世道被人告发其曾祖戴移孝所著《碧落后人诗集》和他的祖父戴昆所著《约亭遗诗》中有“悖逆”诗句,如“长明宁易得”,“短发支长恨”,“且去从人卜太平”等句,被认为是怀念明朝,咒骂本朝强迫剃发。“卜太平”一句被认为是“暗指今日不太平,不然何用卜乎”?就这样,戴移孝、戴昆虽死去数十年,仍被开棺戮尸,其孙戴世道受祖先之累被斩,其子侄多人亦被斩监候,秋后处决,妻等被没为奴。#p#分页标题#e#

卓长龄逆诗案

卓长龄是清初浙江仁和县人,曾写诗句:“可知草莽偷垂泪,尽是诗书未死心。楚衽乃知原尚左,剃头轻卸一层毡。”被人告发,被认为是逆诗。乾隆四十七年,卓长龄及其子孙已死多年,仍被刨尸枭首示众。其孙卓天柱等被斩立决。

《吊时语》案

乾隆二十一年,江苏大旱,庄稼歉收,米价瀑涨,灾民无以为生,而贪官污吏只顾自己享乐,忽视民生,不予救济,常熟人朱恩藻十分愤慨,乃将“四书”成语凑集成文,题为《吊时语》,批评贪官。乾隆知道后,认为这是“侮圣非法,实乃莠民”。朱被杀,看过《吊时语》未告发者,也被严惩。

刘震宇案

乾隆十八年,一个七十岁的老秀才刘震宇,呈上一本书名《佐理万世治平新策》。书中建议抓紧清理户口,对外出的人要限制归期,并清查船户等。作者认为这些是缉拿盗匪的好办法。湖南巡抚范时绶根据大清律:“生员不许一言建白,违者黜革,以违制论”,决定给以杖一百的责罚,并将刘解回原籍,交地方官永远禁锢。这已经够无理苛酷的了。但乾隆还认为太轻,颁发谕旨:刘震宇“乃敢呈其狂诞,妄訾国家定制,居心实为悖逆……将该犯即行处斩”。同时申斥“范时绶将该犯轻拟褫杖,实属不知大义,著交部严加议处”。

文化为避免文字狱,常常将涉嫌字眼改成其他字代替,或者干脆空起来,往往搞得文理不通,雅韵全无。后来连“胡”、“虏”、“夷”、“狄”等也成了避讳字,书籍中往往空格不刻。乾隆为此特发一道谕旨,说:“本朝人刊写书籍,凡遇胡虏夷狄等字常作空白,有的还改夷为彝,改虏为卤,这类情况很多。揣其本意,无非是为本朝忌讳,以表示作者的敬慎,其实不知这种作法本身就是相当不敬的。

孟子说过舜是东夷人,文王是西夷人。可见夷狄等字不过是方域称谓,自古以来圣贤们并不避讳。至于把虏安强加于本朝,那是极其荒谬的。汉、唐、宋、元、明,历代边疆烽火不息,常指不能臣服之国为虏。我满洲原居东海水滨,若说是东夷之人无所不可,若说是虏就大错特错了。现在普天之下都是大清臣民,连穷边远徼都不忍视之为虏,岂可把虏字加之满洲族呢?

只有准葛尔违背天命,总是不愿接受王化,不断叛乱,或许对他们才可以称为胡虏。总之大清承受天命,统一宇内,中外一家,上下一体,境内各族不得互相歧视。从今以后,凡临文作字以及刊刻书籍,都不得像以前那样胡乱避讳,空格改字,否则以大不敬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