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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改革 明朝进入繁荣时期

时间:2017-08-10编辑:梓岚

土木之变是明朝由盛到衰的转折点,此后吏治腐败、财政拮据、 农民反抗斗争此起彼落,边防危机,险象丛生,整个明朝已露出日薄西山的气息。不过,16世纪后半期,暮霭沉沉的明王朝也曾出现过短暂的政治清明、经济繁荣的迹象,给明朝带来这一线光明的就是杰出政治家张居正。

张居正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今属湖北省)人。自幼聪明好学,胸怀大志。12岁考中秀才,13岁参加举人考试,虽因年龄太小未被录取,但他的才学名声由此远播全国。

嘉靖十九年(1540年),16岁的张居正再一次参加乡试并考中举人。时任湖广巡抚的顾璘说他有治国安邦之才,将来必成大器,亲自接见了他并解犀带相赠。张居正23岁的时候考中进士,改庶吉士 (在翰林院供职的后备官员),从此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

隆庆元年(1567年),张居正晋升为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人内阁,参与大政。他入阁后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和首辅徐阶共同起草世宗遗诏,纠正了嘉靖时期奸相严嵩专权及世宗 崇道修炼、大兴土木造成的诸多弊政,一时好评如潮。第二年,张居正再次呈上洋洋数千言的《陈六事疏》,提出了省议论、振纪纲、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等六项政治主张,条条切中时弊。但 穆宗毕竟不是英明之主,加上首辅李春芳不思进取,只求无过,张居正的改革计划搁浅了。

隆庆六年(1572年),穆宗去世,神宗朱翊钧即位,张居正联络宦官冯保,让两宫太后下达谕旨,将内阁首辅髙拱赶回了老家,张居正登上了内阁首辅的宝座。这时神宗年方10岁,朝政全都委托张居正处理。张居正慨然以天下兴亡为己任,大刀阔斧 进行改革。

张居正认为,吏治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国家机器能否正常运转。他制定了考成法,严格考核政令的执行情况,以提高行政效率。万历二年(1574年),张居正奏请推行 内外官久任法,规定知府、知县六年一迁;各省布政使、按察使三年一迁;中央科、道、部、曹六年一迁。

张居正严格执法,赏罚分明。黔国公沐朝弼多次违反法令,朝廷上下无可奈何他,张居正掌政后,擢用沐朝弼的儿子,同时逮捕沐朝弼,囚禁于南京。明初规定,有军国大事才能凭“勘合”(盖有印信的 双方各执一半的文书)使用驿站。万历八年(1580年),张居正之弟张居敬病重回乡,保定巡抚发给他勘合,张居正认为违反规定,即予没收。

为了解决黄、淮水患,张居正建议统一事权,由一人兼任河道总督和漕运总督。他推荐有治河经验的水利专家潘季驯以工部左侍郎兼右都御史衔,总理河漕。在张居正的大力支持下,潘季驯排除了各种干扰,大胆地执行既定计划,最终改变了黄、淮两河经常决口,漕运不通的状况。

万历六年(1578年),张居正下令清丈全国各种类型的土地,经过 3年的努力,共丈得天下土田700余万顷,比弘治时超出300万亩。 在此基础上,把嘉靖初年已在福建、江浙等局部地区施行的一条鞭法予以推广,下令在全国范围实行。

张居正积极整饬边防。隆庆年间,促成了明与蒙古俺答汗之间 的通贡与互市。万历年间,支持戚继光整顿蓟镇防务,起用名将李成 梁镇守辽东,使西部、北部边境得到安宁。在东南沿海,重用戚继光 等抗倭将领,分段设寨,整修兵船,加强戒备,巡弋近海,给倭寇以毁灭性的打击。

万历十年(1582年)六月,张居正积劳成疾,撒手人寰。张居正的改革损害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而张居正在用人上也存在很大的失误,神宗皇帝虽然一直尊张居正为师,但是独占最高权力的心态使他逐渐把张居正视为胸中块垒,所有这些,不仅导致改革“人亡而政息”,也造成了张居正本人的悲惨结局。张居正死后不几天,言官们就弹劾他推荐的内阁首辅潘晟(shdng),结果潘氏内阁首辅的位子还没坐热,就被迫离职。内阁首辅的继任者张四维、申时行本来都是张居正的助手、亲信,理应继续他的事业,但他们或是品行不端的小人,

或是柔而多欲的伪君子,他们大量起用被张居正罢免的官员,宣布一概废弃改革的法令,并给张居正加上“诬蔑亲藩”“专权乱政”“谋国不忠”的罪名。到了这年十二月,言官们开始向张居正发难,神宗下令 抄了他的家,削夺其官秩,收回所赐玺书、四代诰命,公布其罪状于天 下,惩处之严厉,只剩下剖棺戮尸了。

他的家属10余人被饿死,其他人或自杀,或被流放,或逃亡。凡与张居正关系较好的官员,全被削职。朝廷政治一一恢复旧观。更为可悲的是,整个神宗朝,竟没有一人为张居正说句公道话。直到天启二年(1622年),明熹宗为激励臣下有所作为,才想起锐意改革的张居正,给他恢复了官荫谥号。

推行一条鞭法

明中期以后,賦役不均的现象十分严重,造成阶级矛盾激化,政府财政困难。嘉靖九年(1530年),大学士桂萼曾奏请试行“一条鞭法”。万历九年(1581年),内阁首辅张居正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其主要内容是:田賦和各种名目的徭役合并在一起征收,每年把应征收之数额下帖告诉民众,此外不再征收额外赋税;各种项目,一概征银;废除由粮长、里长办理赋税征收的办法,改为由地方政府直接收储解运;把丁役的一半或一半以上摊入田亩,赋役征收由以丁为主改为以田为主;农民可以出钱代役,差役由政府雇人承担。

一条鞭法的实行,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削弱了农民对国家的依附关 系,减轻了他们的负担,使他们比较容易离开土地,从事其他经济活动,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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