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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实行宪政改革

时间:2017-07-25编辑:梓岚

1905年(光绪三十年)9月,在立宪派的推动下,清廷派遣镇国公载泽、户部侍郎戴鸿慈、军机大臣徐世昌、湖南巡抚端方、绍英等5位大臣出国考察。

9月24日,五大臣准备在北京火车站启程之时,革命党 人吴樾怀抱炸药候在北京车站试图炸死五大臣,结果吴樾 被炸死,载泽、绍英受轻伤。

爆炸事件使五大臣出国一事延期。军机大臣徐世昌、绍英二人打消了出国念头,清政府便改派驻日公使李成铎、山东布政使尚其亨与其他三人同行。

1906年7月,在历经6个月,访问14个国家之后,五大臣回国。通过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五大臣初步认识到:专制封闭是中国落后的根源,中国之所以落后挨打,“实以仍用专制政体之故”。五大臣向慈禧、光绪呈递了主张立宪的《奏请宣布立宪密折》,陈述了实行立宪的三点好处:一为“皇位永固”;二为“外患渐轻”;三为“内乱可弭”建议从改革官制入手,预备立宪。

8月27、28日,清廷的王公大臣们开始就立宪一事进行 辩论,立宪派与守旧派激烈争论,立宪派以压倒性优势获 得胜利。

9月1日,清廷发布了 “预备仿行宪政”的上谕。“预 备立宪”,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行政改革,主要是官制改革;二、设立“宪政编查馆”和“资政院”及各省“咨 议局”;三、实行地方自治,府厅州县和城镇乡尝试建立地 方自治制度。

如果完全遵照上述内容进行改革,清廷势必要放弃大 部分统治权,这显然不是慈禧等人愿意接受的。于是,清廷又以“规制未备,民智未开”为由,将实行“宪政”的期限向后拖延。

然而,立宪派的热情却高涨不减u立宪派主要是资产阶级工商业者、部分知识分子和改革派官僚。在他们的推动下,各种立宪团体纷纷成立,大肆鼓噪立宪舆论,形成极强的舆论氛围。在立宪派的催促下,改革不得不进行。但是,为了不使皇权旁落,1907年,清政府第二次派遺考察宪政大臣赴日本考察^清廷认为,日本政体比较容易接受,于是,制订的钦定宪法大纲基本照搬了日本的成文法规。

但是,清廷的官制改革只是换些名称,裁并职能重瓮的礼仪部门,增设体现近代社会管理色彩的新部门而巳。这种维护皇权的做法引起了立宪派的强烈不满。

7月,清廷令各省筹办谘议局,议定本省行政兴革、预 算、决算、税法等事件,以供督抚采纳。9月,清廷设资 政院,并按照“三权分立”的模式尝试了资政院主持立法、内阁总揽行政、法部提理司法的机构设置;对召开国会则 一再拖延、敷衍。为了推动清廷立宪的步伐,1908年8月,各省谘议局议员代表进京,联名上书,要求缩短立宪预备年限,在三年内召开国会。

9月,在舆论的压力下,慈禧召集王公大臣宣布:设立 9年的立宪预备期,届时召开国会,实行立宪;同时公布了 《钦定宪法大纲》,规定“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 永永尊戴。”大纲共23条,其中14条规定“君上大权”,9 条规定“臣民权利义务”。大纲还给了臣民一些权利,比如,“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结社等事准其自由”;“臣民非按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等。至于立法、行政、司法、经济、军事等大 权仍由君主掌握。

就在清廷对立宪踌躇不前 之时,革命浪潮已席卷全国各地。清廷内部也发生了重大变 故。1908年 11 月 14、15日,光 绪、慈禧先后去世。光绪无 子;慈僖在临终前,用光绪的名义颁布了 “遗诏”,传位给醇亲王载沣的3岁幼子溥仪,载沣以摄政乇的身份执掌朝 政溥仪继位后,改次年 (1909年)为宣统元年。

载沣是光绪的胞弟,时年 25岁,无执政经验,学识也有 限载沣上台后,决定戴用满人,加强皇族实力,把控制北 洋六镇新军的袁世凯贬回老家,收取汉官权力,希望以此 抵挡以汉人为首的革命浪潮。同时,重申自己坚持立宪的 宗旨,试图稳定局势。

载沣虽然重申立宪主张.却迟迟不见行动。各省立宪派再度搞起声势浩大的请愿运动,1910年1月、5月、10月三次上书请愿,都被清廷强硬拒绝。

1911年(宣统三年)5月,清廷推出以奕劻为总理大臣 的责任内阁13名国务大臣汉族官员只有4人,其余9人都 是满族,其中7人是皇族成员,因此玻称为皇族内阁」这个 “费任内阁”违背了立宪原则,因为设立责任内阁的初衷就 是为了限制皇权 。因此,皇族内阁一经推出,立即浇灭了 立宪派参与同政、挽救危亡的热情,清廷的预备立宪也成 了一场公然的骗局。皇族内阁的推出,标志着立宪运动的 失败。随后,许多立宪派人士抛弃清廷.向革命派靠拢,扩大了反清阵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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