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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罢官回乡也逃不过朱元璋的杀戮

时间:2017-02-14编辑:梓岚

朱元璋是明朝的第一位皇帝,他登基后励精图治,国泰民安。但是他疑心也很重,所以被他处死的人多大数万,可以说是自秦以来历代文字狱之最。

朱元璋,当过乞丐,当过和尚,贫苦出身的农家子弟。随后参加红巾军造反,虽说在寺庙里面当了和尚,然而他并没有落下凡尘,而且在寺庙待的这段时间,也没有学多少文字 ,许多字认识也是模糊 不清。当上皇帝以后,自卑心理和护短心里作祟,曾经因为自己的一个字写错了,杀了一名忠心耿耿的大臣。

朱元璋杀人的理由很简单,他对事物的认识是片面的,仅凭着自己一人的文化素质来判读臣下的奏折。凡是奏折中有不如意的地方,立即把这个大臣杀掉。凡是与自己身份犯忌的地方就是犯了法。比如:和尚本来就是光头,因此不但是光头也算是秃子,但是这却犯了朱元璋的大忌,因为他曾经当过和尚,对于他来说,这段时间是自己不光彩的,他是不愿意被人提起的。

由此我们可以推而广之,就是连和“贼”同音的“则”字也犯忌讳。朱元璋对“贼”这个字是十分厌恶,他变现出来的是对做过贼的人十分同情。他曾经不止一次不打自招地说:做贼也是被迫无奈,有吃、有穿、有喝,谁还愿去做贼呢?就拿他自己来说吧,当年如果是丰衣足食,也就不会参加红巾军造反了。由于朱元璋对做过贼的人有袒护这种心理,导致明朝海盗十分猖狂。

其实,这“贼”和“则”本属同音字,从字眼上分析也是音同义不同。但是朱元璋却是很袒护这种行为。像这一类常见的同音字,遇平常人最多是骂一场打一架。有本能护短心理的朱元璋就与众不同了,一旦他见到有人在文章中带有“光”和“则”等字眼就是犯禁忌,就遭抄家、砍头、诛灭九族。

史料记载: 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为当时的海门宦官写《谢增俸表》,因为他文中有“作则垂宪”一字被杀。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岑写《祝万寿表》,因为文中有写到“垂子孙而作则”一字被杀;福州府学训导伯景为按察使撰写《贺冬至表》,因为文中有写到“义则天下”一字被杀。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为按察使写《正旦贺表》,因为文中有写到“建中作则”一字被杀。杭州府学教授徐一夔作《贺表》,因为文中有写到“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一句话,朱元璋看到这句话以后,恼羞成怒说,这个徐府学十分可恶,他不但骂朕是和尚,还骂朕做过贼。

杀他一人不行,应该满门抄斩。可怜这个徐学士在《贺表》中用了“光”和“则”两个字,被株连九族惨死50余人;澧州学士郑孟清为本府作《奉民师表》,因为文中有写到“圣健作则”被杀。总之,朱元璋在读表文总是会反映出因做贼心虚,就会把文中所有的“则”都念成“贼”,而他自己也是十分恼怒地说:则音近贼,有人胆敢骂我做过贼,用心何其险恶,理应一律处死杀无赦! 朱元璋不但死抠字眼,而且对文中的词、句也犯忌讳之心。

当时有一个怀州府学训导吕睿为本府作《谢赐马表》,因为文中有写到“遥贍帝扉,一句遭来杀身祸。事后,朱元璋还当着大臣的面强词夺理地说:“帝扉”就是“帝非”,他乱言惑众诽谤朕,此人不杀留他何用!县学教谕贾翥为本县作《正元贺表》,因为文中有写到“取法家魏”一句,朱元璋读成“去发像鬼”。鬼就是秃发,说我是和尚,命锦衣卫立即推出处死。

毫州训导林云为本州作《谢乐宫赐宴笺》,因为文中有写到“式君父以班爵禄”一语被杀。朱元璋认为:“式君父”就是“死君父”的谐音,这是诅咒皇上。尉氏县教谕许元为本府作《万寿贺表》因为文中有写到“体乾法坤,藻饰太平”两句赞美词。朱元璋片面理解为:法坤就是“发髡”,“藻饰太平”就是“早失太平”,如此居心不良,定斩不饶!

有些大臣怕惹祸上身,归隐田园,仍然被怀疑。说是他们那些弃官回家的人,是想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