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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顗做好事付出生命代价
    周顗做好事付出生命代价

    我们的社会一直提倡做好事不留名,提倡做无名英雄,其实,这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对于陌生人,的确应该做好事不留名,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但对于亲朋好友等身边人做好事后则不妨留名,东晋初年的周顗以生命为代价做出了证明。周顗,字伯仁,两晋时期汝南安城(今河南省汝南县)人。公元317年晋室南渡后,周顗先任荆州刺史,后官至尚书左仆射,相当于副总理兼最高检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