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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退税条件

时间:2018-01-04编辑:历史狂流

在加拿大,年收入不满条件的交税者将在次年获得退税。下面是一则关于退税的小趣事。

几年前,我在加拿大做访问学者,每月从中国大使馆领取四百八十加元的补贴,以支付食宿、交通、学习等费用。我省吃俭用,总希望从牙缝中省下几文,积攒着回国时买个免税大件。

然而,让我恼火的是,加拿大政府有条规定,除了购买食品外,其他任何购物都要交纳购物税,税额为百分之二左右。

如果想逃税,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无奈之余,我只有服从,但也颇有微词,我穷学子买件日用品,凭什么要被富国政府再搜刮去几文!一年下来,这税金我大约也交了几十加元。

在加拿大,城市街头触目皆是提醒人们交纳收入所得税的醒目招牌。我颇为奇怪,人们就那么乖乖地去交好不容易挣来的银子?

到了年底,我恍然大悟:每个家庭,每个人都必须填一套一式两份、项目繁多、极为周详的本年度收入与支出统计表,与你的社会保障号码(相当于我们的身份证号码)相衔接,用计算机联网对你的金融活动进行周密统计。

如果你申报不实,则被视为对国家不忠,将要依法严惩,今后很难再找到工作。

美国、加拿大的老外们常戏说,任何人都难逃两件事,一是死亡,二是交税。

这种个人所得统计表连在加国居住满一年的外国人也不能幸免。我也据实一一填报,连打工的临时收入也填了上去。

表上有一项说明,大意是年收入若干加元以下的交税者将于次年获得退税。我交的税也不多,并且明年就要回国了,就没把这条当真。

回国半年多以后,突然有一天邮局送来一封厚厚的加拿大来信。

我打开一看,竟是一张一式两联的退税支票!还有说明写道:“宋先生,经核査你去年总收入不属交纳购物税范围,今按你表格上填写的永久性地址,退税两百一十加元(加拿大税务部门因无法计算我去年在加各商场消费时究竟交了多少购物税,只能按规定的平均数退税给我),请去本地银行办理托收税兑换。”

“这真是天下掉银子!”我和朋友们为加拿大税官办事认真感慨不已,人家追了半个地球给咱退税千余元(两百一十加元约兑换人民币一千两百元),还真有点白求恩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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