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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会议简明条约协议背景和内容

时间:2017-09-18编辑:梓岚

《中法会议简明条约》又称《李福协定》,是1884年5月11日李鸿章与福禄诺签订的条约。主要是:1、清政府承认法国与越南订立的不平等条约;2、允许在中越边境开埠通商;3、调回在越南的中国军队。该条约承认了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且同意中越边界开放通商等。

协议背景

1884年4月,法国海军中校福禄诺向清政府提出五点议和条件,传统派很聪明地绕过光绪皇帝直接把这些条件传给了慈禧。慈禧立刻表示同意,下达了密旨给李鸿章,让他直接与福禄诺谈判,在没有接到光绪帝“上谕”的情况下,李鸿章最终于5月11日签订了《中法会议简明条约》(又称《李福协定》),结束了第一阶段的战争。

协议内容

《中法会议简明条约》的主要内容是:

中国同意法国与越南之间“所有已定与未定各条约”一概不加过问,亦即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

法国约明“应保全助护”中国与越南毗连的边界,中国约明“将所驻北圻各防营即行调回边界”;

中国同意中越边界开放通商,并约明将来与法国议定有关的商约税则时,应使之“于法国商务极为有利”;

本约签订后三个月内双方派代表会议详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