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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的儒家学说---礼治思想

时间:2016-03-27编辑:天行健

  本文通过对荀子生平的简单描述,反映出他当时生活的社会大背景以及如何提出礼治思想的背景。以“性恶论”为礼法思想的根据,分析荀子礼学思想,了解了其思想精髓,以求进一步的阐述荀子以礼治国的思想。他强调礼是国家权利,政治合法性的基础,把礼和法协调统一起来,通过他的礼治学说对当时社会产生了如何重要的意义。
 
一、荀子的生平简介
 
    荀子,字荀,名况,因避汉代汉宣帝讳,改称孙卿。荀子是我国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是继孔子、孟子之后的又一位杰出的儒学大师。李泽厚在《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中说:“荀子可说上承孔孟,下接易庸,旁收诸子,开启汉儒,是中国思想史上从先秦到汉代的一个关键。”作为先秦时期一位伟大的唯物主义哲学家的荀子,是先秦诸子百家的集大成者。他扬弃了孔孟儒家思想,综合了道、墨、法各家的思想精髓,集百家之长,开创了自己别具一格的儒家思想体系—荀学。荀子一生的作品,经过西汉刘向整理校订,定为三十二篇,十二卷。至唐代扬倞作注,定为二十卷,并更名为《荀子》。现在的《荀子》一书,就是经过刘向、扬倞之手。《荀子》一书,全面反映了荀子的主要哲学思想。张觉在他的《荀子译著》说:“纵观荀子全书,凡哲学、伦理、政治、经济、军事、教育及至语言学、文学皆有涉猎,且多精论,是以为先秦一大思想宝库。”
 
  荀子是先秦以来最后一位儒学大师,他的伟大之处就是他不仅继承了先前儒家大师的思想精华,更重要的是敢于对当时主流的孟子思想进行有力的批判。在“扬弃”中集百家之长发展了独树一帜的荀学思想体系,后人称之为“荀学”。先秦以来,人们对人性问题的讨论就没有中断过,正统儒家学派的性善论与荀子的性恶论令春秋战国时期对人性问题的探讨达到了顶峰。二者的论战是一场思想的对话,灵魂的剖析。虽然他们的理论看似对立矛盾,实质在逻辑上却互为补充,他们提出各自人性论的目的是在于为各自的政治蓝图寻求一个理论基石,为构建彼此的哲学体系奠定逻辑起点。他以人性本恶假设为基础,提出了礼法并用的治国方略。他认为人性的“恶”是人天生的趋利避害的本性,后天的教育可以改变这“恶”的人性,重塑完美的人格。荀子提出了所谓的“明于天人之分”,“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天论》)自然界是按其自身固有的客观规律运动变化的,它是不会因尧、桀的善恶而存亡,不会因为人们厌恶寒冷而取消冬季,也不会因为人们厌恶辽远而缩小天地。 
 
二、荀子礼治思想的内涵
 
    在《荀子》一书中, 讲得最多的是“礼”,“礼者“强国之本也”(《荀子·议兵》),“人道之极也”(《荀子·礼论》),荀子在强调礼的同时, 也给法以“治之端”的地位, 承认了法在“治”中的作用, 荀子眼中的法与法家的法是基本一致的, 都在当时社会生活的法治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礼”是沟通道德与政治的桥梁,是“仁政”得以融入并作用于治国实践的重要保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所以说,“德治”的外在表现形式就是“礼治”,“以德治国”在某种意义上便是“以礼治国”。具体来说,礼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手段,“礼之于正国家也,如权衡之于轻重也,如绳墨之于曲直也。故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荀子提出的礼治原则, 实际上也就是他认为的一条历史发展规律。
 
    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 仅仅依赖个体修养无法形成良好的秩序, 必须有一套规则完成社会整合的任务。荀子意识到:人之所以为人者, 何已也? 曰: 以其有辨也。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圣王。所以社会要稳定就必须人为造就一定程度的差别。治国者, 分已定, 则主相、臣下、百吏各谨其所闻,不务听其所不闻; 各谨其所见, 不务视其所不见, 可见即便是君主, 也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不许逾越。荀子认为,人是生而便有欲望的,但有欲望却不能实现,人便会产生恶念。所以,有必要制定一定的礼义规范来保护人们的根本利益,又能使人们在这种礼义规范的限制当中满足自己某方面的利益。所以,荀子说:“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以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属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
 
  荀子生活在战国后期, 社会动乱, 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相互激荡, 迫切需要社会的稳定, 先秦诸子纷纷审时度势, 提出各自的治国安邦之法, 荀子继承并发扬了儒家传统, 构建了一套“隆礼重法”的治国思想, 由调和礼法而达到承认法为“治之端”, 他的这一思想适应于当时社会的发展。荀子关于礼的思想是基于当时的社会现实,反映了新兴阶级的要求,同时也体现出儒家思想反思不同于以前的一个方面,开始注重人的自然主义立场,这对当时以及后来社会思想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荀子认为“礼”是法治的大要或大本, 是法以外条例的纲要,“礼者, 法之大分, 类以纲纪也”( 《荀子·劝学》) 。“礼”是道德的最高境界。“学至乎礼而止矣, 夫是之谓道德之极。”( 《荀子·劝学》) , 并提出了“国之命在礼”,“礼”是国家命运所系, 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治乱的标准, 是划分等级名分和职分的准则。故荀子曰:“德必称位, 位必称禄, 禄必称用。”( 《荀子·富国》) , 从荀子重视提高“礼”的作用可以看出以礼义教化作为主要统治手段的儒家显著特征。#p#分页标题#e#
 
三、荀子理治思想对社会的启示
 
    不同于孟子对“内圣”的追求,荀子更加注重现实的外在规范。通过“礼”来实现圣王之道,体现了荀子务实的现实主义态度。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离不开法律的保障,谭嗣同就曾说“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惟大盗利用乡愿,惟乡愿媚大盗。”(《仁学》)且不论这种评价是否中肯,但可以认同其对荀学与秦政之关系的界定。荀子以“礼”为是非标准,建构起自己的礼学体系,完成了思想上的统一。为秦朝实现政治上大一统,作了充分的理论准备。
 
    礼只是治国的根本原则,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还是要借助其它方法和手段才能实现。可能与长期的兼并战争有关,对军事的关注成为荀子与先前儒家最大的不同。按照荀子“夺然后义,杀然后仁。”(《臣道》)的意思,可以先依靠强力的手段,来为其政治理想寻求一个实践平台。荀子站在儒家的立场,总结了现实政治中的经验与教训,在创建礼学的过程中借鉴法家思想,肯定了 “以力兼人”的功用,融王道与霸道为一体,找到了安邦治国的途径。他的哲学思想闪耀着不朽的光辉, 他的礼法思想不仅在儒学体系的构建上有着重要作用,而且对今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有着深刻的启示。